今年以來,玉溪市紀委各派駐(出)機構準確把握監督職責定位,確保監督的正確政治方向,在強化監督、發現問題、糾正偏差上著力,“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逐步顯現,有力地推動了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
主動作為,發現問題能力進一步提升。深入準確把握被監督單位和監督對象基本情況,建立監督對象臺賬。通過列席駐在部門有關會議、參加研究有關工作、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等方式,切實發揮“探頭”和“固定哨”作用,各派駐(出)機構發現問題的能力得到提升。今年上半年,各派駐(出)機構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線索18件。
嚴格程序,問題線索處置進一步規范。各派駐(出)機構嚴格按照《玉溪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出)機構問題線索管理和處置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對在監督執紀監察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統一報送案件監督管理室,按程序報批后再移交市直機關紀工委登記分辦,嚴格遵循“三級排查機制”要求,明確專人管理問題線索,建立管理臺賬并定期清理對賬,每周匯總線索辦理進展情況,問題線索管理、處置工作更加規范。
敢于擔當,派駐監督職能進一步加強。通過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等情況的日常監督,促進駐在部門正確行使公權力、領導干部廉政勤政。此外,通過問題線索處置及嚴肅問責、嚴格執紀審查,各派駐(出)機構持續釋放出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今年上半年,各派駐(出)機構共處置問題線索100件,其中,談話函詢48件,初步核實24件,立案5件5人,轉相關單位處理18件。(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