硯山縣蚌峨鄉副鄉長楊凌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資料騙取養老金并索賄,其行為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已被硯山縣監委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這是文山州辦結的首起留置案。
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文山州紀委、監委堅持把融合的理念貫穿始終,多措并舉加快隊伍融合和工作磨合,完善體制規范程序,強化學習提升能力,規范審查調查工作流程,穩步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加快紀檢監察工作“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鑄。
健全機構,加快融合。進一步強化“進一道門、成一家人、說一家話、干一家事”的意識,把思想政治工作擺在首位,先后組織轉隸干部開展集中談話18次,開展個別談心談話170余人(次),將轉隸干部與原紀委干部進行混編搭配,加快隊伍融合、工作磨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思想到位行動對標。目前,州紀委、監委內設機構由13個增加到19個,8個縣(市)由76個增加到107個,州縣(市)兩級共轉隸96人,順利完成機構和隊伍的融合。
完善機制,規范程序。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法規履行職責,結合對省紀委四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制定出臺《中共文山州紀委書記州監委主任專題會議事規則(試行)》等制度措施,各項工作規范、制度機制、操作流程逐步健全。在具體開展留置工作過程中,嚴格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紀律審查工作要求,成立專案工作小組,組成案件調查組,制定工作方案、應急措施、工作流程等,嚴格按照程序推進調查,調查工作中做到全程留痕。
強化學習,宣傳造勢。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周一集中學習、月知識測試、專家講授以及微信公眾號、QQ工作群等學習交流平臺和渠道,認真上好憲法、監察法等黨紀法規“必修課”,將談話、凍結、調取、查封、留置等12項監察措施實踐運用到審查調查等具體工作中,積極探索以留置取代“兩規”措施的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同時,通過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大講堂、法制宣傳日上街宣傳以及深入部門和基層專題宣講等形式,廣泛宣傳監察法的主要內容、重要意義、適用情況等,讓更多的干部群眾了解監察政策法規,積極主動參與監督。
創新拓展,延伸監督。積極探索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的有效途徑,結合實際出臺《關于賦予鄉鎮(街道)紀檢機構監察職責的指導意見》,明確每個縣(市)在1至2個鄉鎮開展縣(市)紀委、監委賦予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監察職責試點,對鄉鎮(街道)管轄范圍內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履職用權、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涉嫌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的,及時向縣(市)紀委、監委報告,提出政務處分建議、問責建議、監察建議等,推動監察向基層延伸,進一步加強對基層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監督。
“紀檢監察干部既是執紀者,也是執法者,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切實履行監督首要職責。”文山州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要深刻理解黨章與憲法、監察法賦予紀委、監委的職責,抓實轉隸融合,推進紀法貫通,忠誠履行憲法賦予的使命,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有效監察,善于、勇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更好地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