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迪慶州委前四輪巡察發現存在的領導重視不到位、建章立制不完善、整改落實不見底等問題,進一步壓實被巡察單位整改主體責任,確保巡察反饋意見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近日,迪慶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發出通知,突出“四個到位”,要求各相關責任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八屆州委前四輪巡察整改情況“回頭看”。
反饋問題是否認領到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認真自查巡察組反饋的意見有幾個方面幾條,反饋的意見是否已經全面認領到位并納入整改范疇;是否認真組織抓好整改,堅決避免有漏項、少項,導致整改不見底的現象。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責任人圍繞本單位的整改方案,全面檢查自己牽頭的整改有幾項、落實了幾項、落實不到位的有幾項,需要長期抓落實的是否已經建立長效機制等。對于認領不到位、整改責任不明確的,要拿出清單、及時開展整改補課。
建章立制是否完善到位。巡察反饋意見需要從制度機制和長效建設的層面進行規范,關鍵要看被巡察單位認真自查部門圍繞巡察反饋意見開展制度建設的情況,全面自查本單位規章制度是否已經與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召開后的政策精神相呼應、相銜接、相配套,在健全完善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下功夫,在與時俱進上下功夫,真正發揮制度在管人管事管權方面的機制作用。
整改落實是否到位。被巡察單位圍繞制定的整改措施,逐條逐項進行對照檢查,看短期整改事項是否銷號完畢、中長期事項是否已經見到初步成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巡察組關注的重點問題、對單位改革發展穩定有影響的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重點自查,確保巡察后各單位整體工作、統籌管理、精神面貌、干部作風比巡察前有明顯成效。
違規違紀問題是否整改到位。被巡察單位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強化“公款姓公、公權姓公”的思想意識,既要從思想上查根源、找原因、深剖析,更要在行動上有動作、有態度、退錢款,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加大存在問題整改力度,真正把十八大以后繼續發生的有關“四風”問題的具體事情妥善處理好。
“此次巡察整改‘回頭看’安排了一個月的時間,要求前四輪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和領導班子要抓住機會再自查、再自糾、再整改,進一步加大自查發現問題、補課整改工作的力度。”州委巡察辦主任介紹道。(葉志新 李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