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紅河州召開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約談會,就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集體約談各縣市委書記、州委和州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
會議指出,要充分認識主體責任是不可推卸、必須擔當的政治責任,是分內責任、全面責任、終身責任。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政治責任、政治擔當問題,也是政治態度、政治立場問題。
會議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深刻認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把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各個領域、各個環節,體現到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中,切實做到敢管敢治、嚴管嚴治、長管長治。
會議強調,要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履行好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各級黨組織書記必須毫不動搖地擔負起主體責任,在認真、動真、較真上下功夫,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本地區、本部門落細落實,實現管黨治黨全覆蓋、無死角。要當好嚴格自律的表率、加強黨規黨紀教育、善于見微知著發現問題、實踐運用好“四種形態”、著眼長遠扎牢制度籠子。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不負重托、勇于擔當,奮力開創全面從嚴治黨新局面,為建設新時代團結進步美麗紅河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