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堅決糾正考核中的形式主義,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工作負擔,推動各單位抓好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近日,怒江州印發通知,改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
通知指出,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將采取季度督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通過查閱、評估電子資料的方式進行,全面取消紙質臺賬。被檢查考核單位平常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的相關材料,經督查組認可,按正常檔案管理歸檔,切實減輕被考核單位工作壓力,節約行政辦公成本,為實現2019年線上信息化考核評估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通知強調,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中心工作、業務工作有機結合、全面融合,既要通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來推動中心工作、業務工作的落實,又要以中心工作、業務工作的完成情況來檢驗黨風廉政建設成效。四縣(市)黨委、各單位黨委(黨組)要按月向對口的執紀監督室和各派駐紀檢組上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開展情況(電子資料)備查。
通知明確,州紀委、監委各執紀監督室對所聯系的四縣(市)開展督查,州紀委各派駐紀檢組對所負責聯系部門開展督查。督查以季度督查和每月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嚴格按照《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季度督查表》逐項檢查,認真記錄,綜合評價。四縣(市)紀委監委對各鄉(鎮)和縣(市)各單位同步開展季度督查和每月重點抽查工作。督查情況作為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紀檢監察業務考核的重要依據。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認真落實通知精神,不得隨意增減督查事項,避免督查流于形式或造成新的工作負擔。針對當前脫貧攻堅工作下鄉頻繁、上級指導檢查較多、橫向溝通交流任務較重的實際,今年不再對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費用限定指標,不搞一刀切,檢查考核的重點主要以是否違反相關規定為標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排名靠后、問題清單整改不到位的單位,由州、縣(市)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對有關單位黨委(黨組)負責人進行約談,州、縣(市)紀委監委有關人員參加,倒逼各單位切實落實好“一崗雙責”。
通知進一步明確從今年起,除四縣(市)黨委政府外,州、縣(市)部門和鄉(鎮)可以不召開專門的黨風廉政會議,將業務工作、學教活動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在年初業務工作會、半年工作推進會、年終總結會等重要會議中,同步謀劃,合并安排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具體工作和要求。(周盈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