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紀委、監委緊緊圍繞抓實監督這個首要職責,同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派駐機構改革和巡察機構組建工作,實現紀律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監察監督“全覆蓋”,實踐運用好“四種形態”,依規依紀依法做好日常監督和經常性管理,確保黨內監督和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
強化紀律監督。充分運用第一種形態,強化日常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對400余名市直、縣區、鄉鎮“一把手”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18件、6個黨組織、22名領導干部進行問責處理。寬嚴相濟處置問題線索,規范談話函詢工作,對反映的一般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約談函詢,對22個單位的1200余名黨員干部進行廉政教育。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置406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第二種形態處置393人次,占96.8%,起到了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止犯大錯的效果。
強化巡察監督。扎實抓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督查和問題線索、信訪舉報的處置,下發10份督辦通知,立案審查7件。修訂市委巡察五年規劃,市委第五輪巡察中,運用“巡察+脫貧攻堅”方式對2個貧困鄉鎮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發現問題線索15個;市委第六輪巡察將采取“推磨式”交叉巡察的辦法,從每個縣區抽調一個巡察組交叉對5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圍繞旅游轉型升級、生態環境保護、財政增收等工作,運用“巡察+旅游”方式對8個涉旅部門開展專項巡察,發現問題線索18個。抓牢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各級黨組織針對存在問題和漏洞建章立制,扎牢不能腐的籠子。
強化派駐監督。制定出臺《麗江市紀委監察委派駐機構管理辦法》,督促派駐機構切實發揮“派”的權威、“駐”的優勢。各派駐機構關口前移,規范監督,緊緊抓住重點對象、重點環節、重點部門,進一步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堅持問題導向,抓監督嚴問責,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人員及時進行提醒談話;認真排查和梳理問題線索,發揮“探頭”作用。
強化監察監督。各級監委依據憲法、監察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監察監督,切實把監督這個首要職責履行到位,特別是對黨內監督達不到的地方,或者對不適用執行黨的紀律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監督,真正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公權力為人民服務。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加強監督的意見(試行)》,重點圍繞脫貧攻堅、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生態環境保護、改善招商營商環境、推進創新創業等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問題的問責力度,著力整治影響麗江發展、群眾反映強烈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作風突出問題。堅決整治“不作為、慢作為”突出問題,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問責處理78件次、8個黨組織、176人,以嚴肅的問責倒逼責任落實。(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