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緊緊圍繞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在加強日常監督和提高精準發現問題能力上下功夫,不斷強化監督體系建設,確保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不留死角、沒有空白,不斷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今年以來,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已處置問題線索816件,立案277件,處分違紀人員292人,移送司法機關10人。
全州紀檢監察機關突出監督這個首要職責,堅持定位向監督聚焦,責任向監督壓實,力量向監督傾斜,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各項監督工作。同時,以合署辦公為起點,推動機構、職能、人員的全面融合,對全州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現監察全覆蓋。
按照省委和省紀委監委有關部署,紅河州全面深化派駐機構改革,采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的方式設立派駐紀檢監察組,實現了對州、縣兩級單位派駐監督全覆蓋。州委不斷完善巡察工作規劃,目前已完成五輪巡察,啟動了第六輪巡察。
為進一步拓展監督的深度和廣度,紅河州在州紀委監委網站開設“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投訴專區,在州級部門和13縣市設置“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舉報箱98個,重點受理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4個方面24種表現形式的問題線索,實行每月定期開箱、全程記錄、適時移交處置等機制。此外,還建立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監督檢查月報制度,進一步傳導和壓實各縣市紀委監委及州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監督室的監督責任,努力筑牢防止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紀違法的“生態”屏障。(楊富東 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