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紀委監委要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到監督執紀和審查調查全過程,及時教育提醒、紅臉出汗、拉拉袖子,加強日常監督‘治未病’。”麗江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代理主任強調。
今年以來,麗江市各級紀委、監委始終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監督貫穿日常工作,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干部;始終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到監督工作中,堅持對干部健康成長負責,立足教育挽救,抓早抓小、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在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中,綜合考慮時間節點、違紀違法性質、造成后果、被調查人認錯悔錯態度等因素,把握好政策與法律、事實與證據、從重與從輕的界限和標準,做到寬嚴相濟、精準得當,不斷強化監督檢查、執紀問責、調查處置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
今年以來,市紀委、監委約談200余名領導干部,對80余名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對100余名黨員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對市直、縣區、鄉鎮“一把手”共400余人集中進行廉政談話;對縣鄉村200余名干部進行約談和廉政提醒談話。
1至7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實踐運用“四種形態”處置486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紅臉出汗、咬耳扯袖320人次,占“四種形態”的65.8%;運用第二種形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46人次,占30.1%;運用第三種形態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8人次,占1.6%;運用第四種形態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12人次,占2.5%。
同時,各級紀委、監委在處置黨員干部信訪舉報問題線索過程中,首先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談話函詢,如果被反映人如實說明情況,就進行批評教育,讓黨員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讓有問題的干部知錯就改,沒有問題的受到教育和警示;如果被反映人不如實說明情況,就啟動初核,并嚴肅查處。(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