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不是一巡了之。洱源縣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在瞄準問題巡的同時緊盯問題改,較好地發揮了巡察政治“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前五輪共巡察23家單位,發現各類問題395個,發現并移交問題線索143件。共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反饋問題332條,整改意見251條。一至三輪巡察共整改問題163條,制定整改措施393條,建立完善相關制度177項,前三輪巡察發現問題已全面完成整改。
“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試金石’,是檢驗巡察效果的‘反光鏡’,如果發現問題得不到解決,巡察效果就如水投石,勞而少功。”基于這樣的認識,洱源縣積極探索被巡察單位紀檢組輔助駐在單位整改的有效路徑和方法,由紀檢組第一時間深入了解巡察反饋意見,協助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目標、責任分解等。
針對巡察移交的所有問題線索,洱源縣統一建立移交臺賬并堅持全程跟蹤督辦,跟蹤過程中實行整改銷號制度,整改一項、確認一項、銷號一項,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除了“賬面清零”,該縣要求被巡察單位舉一反三,深入排查潛伏隱患。
洱源縣還對巡察過的單位組織開展回訪。對巡察發現問題特別嚴重、問題整改久拖不決、問題線索“懸空高掛”的,進行突擊回訪,通過“殺回馬槍”的方式徹底打消部分漏網之魚的僥幸心理,實現對問題再發現、對整改再督促;對整改工作推進不力、敷衍整改或者不按時按要求整改、謊報虛改、邊改邊犯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切實保證巡察工作巡出成效。(楊富東 胡楊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