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井鎮黨委宣傳委員王春華虛報套取‘整鄉推進’項目專項資金16.8萬元用于個人支出,2018年7月31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近日,在會澤縣大井鎮黨員大會上,會澤縣紀委宣布了對王春華的處分決定,并以案釋紀,同步開展警示教育。
“身邊的同事因違紀受到處分,令人嘆惜。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時刻提醒自己不越法紀紅線。”參加大會、接受警示教育的黨員干部說。
今年,會澤縣紀委、監委改變過去單一宣讀處分決定的做法,建立了案件“面對面通報、一對一談話”等制度,明確每查處一起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都要到案發單位進行案情通報,同步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對案發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的黨委、紀委負責人,還要進行“一對一”提醒談話,并適時開展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檢查和受處分干部回訪教育。
“處分決定不能束之高閣,要讓這張紙成為一面鏡,不斷增強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真正達到處分一人、震懾一群、警示一片的目的?!睍煽h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
據統計,今年以來會澤縣紀檢監察機關在宣布受處分人員處分決定的現場同步開展專項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數達3000余人,同時,督促案發單位完善相關制度30余項,切實做到抓早抓小,警鐘長鳴。(楊富東 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