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組織通報問責,感謝組織給予容錯糾錯的機會,在今后工作中將一如既往、依紀依法大膽地推進各項工作……”近日,當得知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容錯糾錯機制讓自己從輕處理時,勐臘縣一名領導干部激動地說道。
今年4月,省委第十巡視組向西雙版納州移交了“關于反映勐臘縣人民政府有關領導涉及縣城濱江河道路工程未批先建等違法施工”的問題線索。州紀委、監委迅速成立調查組,對舉報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核實。
經調查,巖拉同志作為勐臘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志平同志作為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胡志利、董元衛兩位同志作為時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副局長,在縣城濱河路建設項目推進過程中,對未批先建行為和建筑工程、監理工程應招標未招標,沒有制止、糾正,對應管工作或主管工作不正確履職,分別承擔重要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經州紀委、監委研究,鑒于該問題是在擔當干事中出現、并沒有謀取個人私利的情形,在啟動對巖拉等4名領導干部問責后,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和《西雙版納州黨員干部糾偏容錯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六個看”原則,對照糾偏容錯條件和情形,分別給予從輕、減輕處理,并對調查結果客觀公正透明地對本人進行反饋,為其放下包袱,輕裝上陣,舒暢工作,體現州委、州紀委監委對敢擔當勇作為干部的真切關愛,激勵干部干事擔當,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為激勵廣大黨員干部和其他公職人員勇于改革創新、善于履職盡責、敢于擔當作為,州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了《黨員干部糾偏容錯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堅決糾正“多干多錯、少干少錯”的錯誤觀念,旗幟鮮明地為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
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及時啟動糾偏容錯機制,對這次失誤錯誤給予從輕處理,同時,也要準確把握界線,堅持有錯必究、有過必改。以上案例中,對4名領導干部的問責,也是題中應有之義。堅決防止混淆問題性質、拿容錯當“保護傘”,搞紀律“松綁”,確保糾偏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