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玉溪市華寧縣監委對盤溪鎮大寨社區黨總支副書記嚴勇采取留置措施,至此,自市、縣區監委成立以來,玉溪市市級和所轄的9個縣區均已辦理了留置案,其中市級3件、縣區14件,在全省率先實現留置措施使用縣區全覆蓋,監察全覆蓋震懾初顯。
今年2月9日,玉溪市監委掛牌成立的第3天,就對市貿促會原黨組書記、原會長莫曉順采取留置措施,這是玉溪市監委成立以來的留置“第一案”。緊接著,峨山縣、通海縣、澄江縣、紅塔區、江川區、元江縣、易門縣、新平縣監委先后辦理了各地的留置案。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開以來,玉溪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探索推動紀委與監委職能融合、監委與執法司法機關協調銜接機制,制定出臺相關工作規范,全要素、多形式、多層次實踐試用12項調查措施,尤其把試用留置措施作為重中之重,第一時間挑選精兵強將,組成調查組,迅速鎖定關鍵證據;案審部門提前介入,對證據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嚴格審核把關,對涉嫌職務違法犯罪事實進行細致審查,確保所辦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
監察法頒布實施后,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把加強執紀審查調查人員能力素質提升作為辦好案件的關鍵,采取課堂講授、視頻教學、場景模擬、實地演練等多種方式,對全市辦案和陪護人員進行統一培訓,確保辦案業務精湛,程序準確無誤,調查工作規范化、法治化。
“我們將按照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的要求,做細做實每一個環節,確保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真正體現監察體制改革工作成效。”玉溪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表示。(楊富東 楊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