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報4個州(市)7個縣(市)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推進不力等問題問責的典型案例
近期,云南省紀委監委對昭通市、怒江州、文山州、麗江市等4個州(市)7個縣(市)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推進不力、整改不到位等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
云南省紀委關于易地扶貧搬遷推進不力等問題問責的4期通報指出,昭通市、怒江州、文山州、麗江市等4個州(市)的7個縣(市)在易地扶貧搬遷中工作推進不力、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監督管理失職失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決策部署不到位,嚴重侵害貧困群眾切身利益,傷害黨和政府公信力,影響脫貧攻堅進程,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必然受到嚴肅問責。針對調查中發現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計劃下達、政策調整、工作要求、督促指導、稽查檢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已向省發展改革委發出監察建議書,建議健全相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從制度機制上防范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1.昭通市大關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推進不力、整改不到位問題。大關縣部分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的實施方案批復規模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對住房面積超標等問題整改不到位,搬遷戶負擔仍然較重。給予大關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給予大關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陳霖談話誡勉問責,給予縣脫貧攻堅指揮部易地搬遷組專職副組長、縣政府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陳宗國書面誡勉問責。對大關縣發展改革局干部謝澤軒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2.昭通市巧家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推進不力、整改不到位問題。巧家縣2017年度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前期工作普遍滯后,截至2017年12月,部分安置點未辦理完成規劃批復、實施方案批復、地質災害評估、項目建設用地和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對住房面積超標、群眾自籌建房基金超額等問題整改不到位。給予巧家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給予巧家縣副縣長黎平談話誡勉問責,縣發展改革局局長張順良書面誡勉問責。對巧家縣爐房鄉黨委書記陳南林、馬樹鎮副鎮長洪開聰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3.怒江州福貢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管理失職失責問題。截至2017年12月,福貢縣部分安置點還未完成地質災害評估工作;2017年73戶437人跨區域安置在瀘水市的安置點前期工作進度慢,150畝征地手續尚在辦理中;抽查的2017年開工安置點多數處于“三通一平”階段,形式上開工,無實質性建設;部分鄉鎮干部對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的把握和宣傳不到位;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安置點資金臺賬、痕跡管理薄弱,賬戶管理混亂,未達到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物理隔離、封閉運行”要求。給予福貢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給予福貢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高松和縣扶貧辦副主任黎春福談話誡勉問責。對福貢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壽剛,副局長胡英南,縣扶貧辦黨組成員、副主任李曉東,縣發展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福光,副局長楊冬雪等5人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4.怒江州瀘水市易地搬遷工作整改不到位問題。2017年3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云南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部署安排全省各州(市)政府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明確要求調整完善補助政策,嚴格執行建房政策。但是,瀘水市發展改革局等部門在具體整改過程中,未及時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對相關協議和檔案資料進行全面整改,截至2017年12月,問題仍然存在。對瀘水市發展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桑才何,副局長黎霞才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5.文山州富寧縣易地搬遷工作推進不力、整改不到位問題。富寧縣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前期工作普遍滯后,截至2017年12月,部分安置點未完成規劃批復、實施方案批復、地質災害評估、項目建設用地和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整改后搬遷戶負擔仍然較重。給予富寧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給予富寧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農艷,谷拉鄉黨委書記杜耀權談話誡勉問責。對富寧縣委常委、新華鎮黨委書記趙志遠,縣發展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禎武,縣扶貧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農金念,縣住房和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牟成東,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陸加群,百色——文山跨省經濟合作園區黨工委委員、板侖鄉黨委書記錢春雷,那能鄉黨委書記趙波,歸朝鎮黨委書記王德福,剝隘鎮黨委書記戴昌波等9人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6.文山州廣南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問題。廣南縣部分鄉鎮干部對易地搬遷政策理解執行不到位、宣傳不到位,搬遷群眾對相關政策知曉率不高;部分安置房無法保障搬遷對象基本生產生活需要。給予廣南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給予廣南縣副縣長梁忠談話誡勉問責。對廣南縣八寶鎮黨委書記李應文、楊柳井鄉黨委書記李道為、黑支果鄉黨委書記朱云松、五珠鄉黨委書記周尉鴻、南屏鎮黨委書記孫學前、者太鄉黨委書記張天誠、篆角鄉黨委書記趙海斌等7人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7.麗江市寧蒗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推進不力、整改不到位、監督管理失職失責問題。寧蒗縣2017年度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前期工作普遍滯后,截至2017年12月,部分安置點未辦理完成規劃批復、實施方案批復、地質災害評估、項目建設用地和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整改后仍突破住房面積“紅線”,搬遷戶負擔仍然較重;易地扶貧搬遷臺賬資料管理不到位。給予寧蒗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給予寧蒗縣政協副主席、縣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寧利鄉白草坪村大成新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責任人池開榮通報問責;給予寧蒗縣發展改革局黨組成員、縣易地扶貧搬遷辦主任吳紅武,寧利鄉鄉長、白草坪村委會大成新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副指揮長盧保華書面誡勉問責。對寧蒗縣副縣長楊金才提醒談話、批評教育。(云南省紀委監委||李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