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大理市監委調查終結的大理市公職人員崔某某受賄一案。這是大理市監委成立以來移送司法機關的第一例留置案件,也是全州首例留置案件。
經查,崔某某利用其丈夫擔任領導職務便利及其職務影響,收受楊某人民幣140萬元,得知其丈夫被上級紀委監委調查后,崔某某退還楊某人民幣120萬元,余款人民幣20萬元至案發前未退還。2月6日,崔某某因涉嫌受賄被大理市監委采取留置措施。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大理市紀委監委給予崔某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并于4月12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為辦好這件留置案件,大理市監委全面貫徹落實監察法規定,認真探索和梳理辦案流程,規范調查工作。采取留置措施前,成立專案組,制定工作方案,細化應急措施,切實做好安全防范、案件調查、安全陪護、物品管理、后勤保障、醫療服務、治安巡查等工作。調查過程中,加強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注重對被調查人員的思想疏導和黨性教育,積極實踐運用調查措施,較好地完成了各項調查工作。
大理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專案組辦理此案過程中,既發揮了紀檢監察干部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優勢,又發揮了檢察院轉隸干部法律方面的特長,實現了“1+1>2”的效果。(楊富東 桑景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