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富源縣中安街道廈格社區原林管員陸雄會等人貪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護林員補助金一案。這是富源縣監委成立以來調查終結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第一案。
經查,陸雄會利用協助中安街道林業站管理發放廈格社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護林員補助金的職務便利,于2017年12月先后多次從42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護林員的銀行卡中取走補助金共計104009元占為己有。2018年1月,陸雄會又伙同時任廈格社區小廈格居民小組副組長兼會計李應良,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從42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護林員的銀行卡中取走補助金共計41530元并私分,陸雄會分得27030元,李應良分得14500元。
2月26日,富源縣監委依據監察法決定對二人涉嫌貪污犯罪問題進行政務立案調查;5月23日,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作出責令陸雄會辭去廈格社區林管員職務、李應良辭去廈格社區小廈格居民小組副組長兼會計職務的監察決定,同時,給予李應良開除黨籍處分。6月7日,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涉案資金經追繳后已全額退還給42名護林員。
第一案就是“第一戰”。監察調查中,富源縣監委嚴格貫徹落實監察法,謹慎穩妥使用調查措施,認真對照省紀委監委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四項制度”梳理辦案流程,規范調查程序,將“與刑事審判關于證據的要求和標準相一致”的理念貫穿于證據收集、固定、審查、運用全過程,促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確保案件質量經得起檢驗。
“要持續加大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專項整治力度,對膽敢向扶貧資金伸‘黑手’的行為決不姑息、嚴肅懲處,以正風反腐的實際成效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富源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楊富東 陳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