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紀委監委通過強化派駐機構與執紀監督部門、巡察機構之間的聯動協作,進一步發揮了派駐機構“哨兵”“探頭”作用,提升了派駐監督實效。實行全覆蓋派駐監督以來,該州派駐機構共辦理信訪舉報件57件,制發監察建議書1份。
為轉變派駐機構“孤兵奮戰”的局面,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積極探索執紀監督部門與派駐機構聯動執紀審查機制,制定了《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協同推進監督職責的指導意見》。在開展重大監督檢查、核實重要問題線索等重點監督執紀任務時,派駐機構主動與相關的執紀監督部門對接,制定研究初核方案,相關執紀監督部門對派駐機構的案件質量進行審核把關。
與此同時,將派駐機構的執紀審查工作與巡察工作相結合,建立派駐機構與巡察機構聯動協作機制,既發揮巡察的震懾作用,又行使派駐監督的執紀問責職權。在聯動配合中,巡察機構發現并移交被巡察黨組織在管黨治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線索,派駐機構對此及時跟進,督促檢查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切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在日常工作中,西雙版納州派駐機構還積極與執紀監督部門、巡察機構開展業務交流和分析研討,形成上下銜接、優勢互補的工作機制,有效激發了派駐監督活力。(楊富東 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