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區對箐門口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存在人居生產和生活的現象監管不力,對環境違法問題整改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清理整治。給予思茅區人民政府黨組檢查問責;給予思茅區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學明,區水務局水政水資源股股長李云超,區水庫管理局副局長袁杰,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國民,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丁紹繁,思茅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正云通報問責;給予思茅區水庫管理局局長周建忠,區水庫管理局箐門口水庫管理所所長楊新福,區環境保護局監察大隊大隊長郭俊政務警告處分……”近日,普洱市通報了5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
2017年6月30日至7月14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普洱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1月將督察發現的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該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市紀委監委及相關部門成立責任核查組,迅速開展核查問責工作,根據核查事實及依據有關規定,對10個責任單位問責9個、約談1個,對2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其中誡勉問責12人、通報問責9人、政務警告處分3人、誡勉談話1人、約談1人、提醒談話1人。問責情況在全市通報,引以為戒,形成震懾。
該市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扎實抓好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各級環保監管主責部門要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工作嚴查、后果嚴懲”,進一步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從根本上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能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格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堅決守住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三大紅線”,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讓“要綠色、生態、惠民的GDP,不要帶血、污染、低效的GDP”成為各級領導干部的共識。對各類環境違紀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失職失責行為堅決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為普洱建設成為全國綠色經濟試驗示范區提供紀律保障。(何明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