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中共云南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于十屆省委第四輪巡視發現“上輪巡視反饋整改不到位”問題的通報》。
全文如下: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按照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委關于加強巡視成果運用、強化巡視整改的有關要求,督促和推動被巡視黨組織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切實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認真抓好巡視整改落實,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經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將十屆省委第四輪巡視發現“上輪巡視反饋整改不到位”問題通報如下。
省國土資源廳黨組對2015年省委巡視反饋的“‘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和干部作風由亂作為漸變為慢作為、不作為問題”整改不到位。本輪巡視發現在建高速公路批復項目用地較慢、閑置土地處置不力、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用地手續審批和辦結率較低等慢作為、不作為現象依然突出。
省農業廳黨組對2014年省委巡視反饋的“工作落實不徹底”“調查研究少”“財務指導檢查監督不夠”三個問題持續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顯。本輪巡視發現深入一線抓落實少、調查研究不充分、產業扶貧不精準、下屬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依然存在。
省公安廳黨委對2014年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一是部分企業脫鉤沒有嚴格按照上輪中央、省委巡視反饋要求整改到位。企業脫鉤工作進展緩慢,有的企業準備采用由廳托管企業收購、采取并入廳屬事業單位處置方式,存在規避脫鉤問題;有的企業擬繼續保留,沒有按要求完成上輪巡視反饋整改任務。二是廳直屬單位黨組織班子不團結問題依然存在。上輪巡視反饋廳直屬單位黨組織班子不團結問題,雖對班子成員作了調整,但效果不佳,本輪巡視仍然發現少數廳直屬單位黨組織班子不團結問題。
云南開放大學黨委對2014年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一是2015年以來仍然存在同城接待和無公函接待;二是依舊設立校領導基金;三是存在下派干部重復報銷交通費、生活補助,公款報銷因私出國旅費等問題。
云南警官學院黨委對2016年省委巡視反饋的“重要崗位風險防控不到位”“照顧性調入人員較多”“圓山駕校改制”問題未整改到位。
省環境保護廳黨組對2014年省委巡視反饋的“重大資金使用沒有納入黨組議事內容”問題整改不到位。本輪巡視發現2015年修訂印發的《廳黨組議事規則》仍未將“重大資金使用”納入其中。
省旅游發展委黨組對2014年省委巡視指出的“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整改成效不明顯。本輪巡視發現委機關財務監管制度不完善、不規范,項目資金相互擠占挪用等問題依然存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巡視是政治巡視,不是業務巡視;巡視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不解決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趙樂際同志強調,巡視整改是檢驗“四個意識”的試金石,整改不落實就是政治上不擔當,就是對黨不忠誠。陳豪同志指出,決不允許作選擇、搞變通、打折扣或者前緊后松、虎頭蛇尾,搞應付整改、虛假整改;決不允許走形式走過場,搞文字整改、數字整改;決不允許“新官不理舊賬”、整改嚴重脫節或者邊改邊犯、改了又犯,必須新老問題一并整改,做到責任不落實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決不放過、問題不見底決不放過、群眾不滿意決不放過,該深查的深查,該嚴處的嚴處,該通報的通報,該集中整治的抓緊集中整治。
各被巡視黨組織必須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必須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從講政治的高度堅決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必須深化思想認識,充分看到巡視整改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整體工作的重要契機和抓手,是對本地本單位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進,切實增強內生動力,自覺抓好巡視整改這項政治任務。必須強化整改責任,黨委(黨組)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要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自己擺進去,有什么問題就整改什么問題,該誰整改的就由誰整改,該誰負責的就由誰負責。必須解放思想,創新思路、舉措、機制,與推進改革、完善制度結合起來,與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結合起來,發揚釘釘子精神,扭住不放、久久為功,持續跟蹤問效,防止問題反彈、反復,以巡視整改推動和促進問題的根本解決,發揮標本兼治作用,充分彰顯巡視監督的嚴肅性和公信力。
中共云南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