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干部要強化接受監督的自覺,把監督看作是組織派發的‘政治福利’,習慣在‘八小時內外’的監督中工作和生活,在充滿善意、愛心又不失嚴肅、嚴格的監督氛圍和環境中,把工作做到位,把生活安排好,把身心管理好。”9月17日,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代理主任馮志禮同志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的省紀委辦公廳秘書處黨支部組織生活時作出如此要求。
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不是天然的凈土,紀檢監察干部作為監督別人的干部,不是天生就有免疫力的,必須要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牢固樹立“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理念,不斷在增強是非面前的辨別能力上下功夫,在提高誘惑面前的自控能力上做文章、在強化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上動真格,堅定理想信念,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著力增強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用好手中權,為民辦好事,依紀依規查辦案件,客觀公正處理問題;時刻牢記“從善如登、從惡如崩”的古訓,去貪欲之念,戒浮躁之心,棄非分之想,真正做到扛得住壓力、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惟如此,才能經受住各種考驗,抵御住各種誘惑,一身正氣,剛正不阿,履行好黨章、憲法和監察法賦予的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的雙重職責。
而這,需要正確對待監督,勇于接受監督,習慣在監督下工作生活。無數事實證明,一些紀檢監察干部之所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甚至墮入違法的深淵,最終走上人民群眾的對立面,就是因為不能正確對待來自于組織、社會、人民群眾的監督,視監督為有意“找茬”,一看到監督就渾身不自在,于是乎,想方設法規避組織的監督,千方百計逃脫社會的監督,挖空心思擺脫群眾的監督,甘當不受任何監督的“自由人”。
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紀檢監察干部要糾正那種監督就是不信任的觀念,增強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和依法依規保護監督的意識,自覺把自己置于黨和人民事業所要求的各種監督之下,堅決防止透支信任和排斥監督的現象,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切實做到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更好地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竭忠盡智。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堅決防止“燈下黑”,必須強化日常管理監督,使從嚴監督成為新常態,抓早抓小、抓常抓長,嚴肅處理違反紀律、不講規矩的人和事,不姑息縱容,不遷就照顧,該批評的批評、該教育的教育,該問責的問責,始終保持執紀必嚴、違規必究的高壓態勢。把嚴格監督同信任激勵有機結合起來,堅持在政治上激勵、思想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紀檢監察干部,充分調動他們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生動局面,匯聚起攻堅克難、砥礪奮進的強大力量。(盤龍區紀委監委 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