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紀檢監察機關緊緊圍繞監督這個首要職責,依規依紀依法做好日常監督和經常性管理,實踐運用好“四種形態”,在監督上全面從嚴、全面發力,真正把監督職責履行到位,確保黨內監督和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各級紀委監委始終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監督寓于日常工作,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干部;始終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到監督工作中,綜合考慮時間節點、違紀違法性質、造成后果、被調查人認錯悔錯態度等因素,把握好政策與法律、事實與證據、從重與從輕的界限和標準,做到寬嚴相濟、精準得當,不斷強化監督檢查、執紀問責、調查處置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
督促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和主要負責人,從嚴從實管黨治黨,抓牢抓實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加強對管轄范圍內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指導全市各級黨組織在深化運用“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形態上下功夫,強化日常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讓紅臉出汗、咬耳扯袖常態化,使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少犯或者不犯錯誤。
舉辦全面從嚴治黨推進會,對500余名市直、縣區、鄉鎮“一把手”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對100余名交流提拔的市管干部進行任前廉政提醒談話;組織工作組,深入縣、鄉、村基層一線和職能部門監督檢查,及時約談提醒基層黨員干部200余名。
堅持對干部健康成長負責,立足教育挽救,抓早抓小,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實踐運用“四種形態”處置黨員干部539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紅臉出汗、咬耳扯袖353人次,占四種形態的66.5%;運用第二種形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63人次,占四種形態的30.2%;運用第三種形態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9人次,占四種形態的1.7%;運用第四種形態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14人次,占四種形態的2.6%。通過積極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第一、第二種形態處置的黨員干部516人次,占95.73%,起到了立足教育挽救,強化日常監督,抓早抓小,防止黨員干部犯大錯的效果。
各級紀委監委在處置黨員干部信訪舉報問題線索過程中,首先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談話函詢,如果被反映人如實說明情況,就進行批評教育,讓黨員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讓有問題的干部知錯就改,沒有問題的受到教育和警示;如果被反映人不如實說明情況,就啟動初核,并嚴肅查處。如,市紀委監委在監督過程中,發現有個別黨員領導干部沒有如實向組織報告家庭財產情況,首先對其進行談話函詢,三番五次找被反映人談話,多次給機會,但是被反映人仍然不如實報告,對于這種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問題,市紀委監委進行立案審查,嚴肅查處。
各派駐機構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決策部署、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情況,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市紀委監委報告;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提出問責建議等,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共對800余名黨員干部開展提醒談話,監督“前哨”的作用初步顯現。(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