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續反腐的高壓態勢下,有的黨員干部感嘆“為官不易”,抱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沒有事”“少做少犯錯,不貪不腐不干事”等消極心理,缺乏責任擔當,不履職盡責。這種懶政怠政行為讓群眾不滿,疏離了黨群關系,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其本質就是一種消極腐敗,值得我們警惕和深思。
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評價為官的“為”與“不為”,是在老百姓心里稱出來的。焦裕祿在蘭考工作470天,樹起一座縣委書記的不朽豐碑;孔繁森赴藏工作期間,足跡遍布藏區的許多地方,為藏區的經濟、教育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在藏區百姓心里留下無盡思念。他們之所以能被人民群眾銘記,是因為他們心里裝著人民群眾,無論何時何地始終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憂。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從一個側面道出了清官能吏的標準,就是要以夙夜在公之態勤政愛民。共產黨人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殫精竭慮,造福百姓,才是為官之道。但在現實中,一些黨員干部離人民群眾心中的“好官”標準越來越遠,理想信念淡化,黨章意識弱化,漠視群眾利益和疾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無動于衷、消極應付,對群眾合理訴求推諉扯皮、冷硬橫推,對群眾態度簡單粗暴、頤指氣使;便民服務單位和政務服務窗口態度差、辦事效率低,政務服務熱線、政府網站、政務APP運行“僵尸化”;“新官不理舊事”,言而無信,重招商輕落地、輕服務,影響營商環境,影響改革發展高質量。日前,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全面啟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把群眾身邊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黨員干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嚴重影響改革發展大局的突出問題作為重點整治的內容,各級各部門必須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措施向“為官不為”的消極腐敗行為開刀。
“為官不為”反映出一些黨員干部責任意識缺失。有的黨員干部擔當不足而“不敢為”,“怕”擔責任、“怕”出問題、“怕”得罪人,遇到矛盾問題繞道走,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有的黨員干部無利可圖“不想為”,隨著反腐力度的增大,制度的“籠子”越織越密,權利尋租沒有了空間,占不到便宜,撈不到好處,于是便不貪不占,也不主動作為,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有的黨員干部“本領恐慌”“不能為”,盡管有盡職盡責的滿腔熱忱,但苦于沒有“金剛鉆”攬不了“瓷器活”,只能碌碌無為,平平庸庸。更有甚者,將“慵、懶、散、慢、玩、浮”奉為安身官場的標準,占著位子不干事,拈輕怕重不挑重擔。“為官不為”像一劑傳播性極強的慢性毒藥,一旦蔓延開來,就會侵蝕到單位或部門的肌體,影響政令暢通,政策落實,嚴重損害領導機關的形象與威信,甚至會讓改革發展停滯不前。
這次全面啟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革除積弊、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每一名黨員干部務必要認清形勢,趁勢而為,以敢于負責的精神,在各自崗位上積極履行職責,勇于擔當責任,正確把握和有效化解矛盾和問題,毅然決然地將治理一方、振興一方的重擔扛在肩上,將人民群眾的利益高高舉過頭頂,以寢食難安的姿態對待工作、對待事業,以取信于民的工作成效,展現新時代的新擔當、新作為。
消除“為官不為”積弊需久久為攻,系統治理。首先,要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匡正選人用人風氣。針對不同的部門、崗位和干部制定與之相對應的考核標準,明確黨員干部“為”的指標并進行科學量化,建立和完善“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考核評價機制,靠實績說話,憑能力進步,讓有“為”者“有位”,“不為”者“讓位”。其次,要善用容錯糾錯機制,實現加壓與松綁并行。從源頭上為黨員干部履職盡責提供支撐,劃定容錯免責界限,將無心與有意,無禁與有禁,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謀私區分開來,構建起“防錯、糾錯、容錯”的立體式體系,為敢想的干部開好“綠燈”,為敢為的干部“兜住底線”。再次,要強化監督執紀,形成不敢懈怠的持續震懾。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作風問題的監督檢查,問責追責,定期不定期對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履職情況和紀律作風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對重點工作,重大項目推進不力的,進行跟蹤分析,以嚴明的紀律保障治理工作有效開展,以嚴格的責任追究倒逼作風轉變、工作落實,并對為官不為的典型案例進行指名道姓的通報曝光,讓“不為者”無所遁形。(鶴慶縣紀委監委 楊自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