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把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加強抽查核實,敢于較真碰硬,切實維護報告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今年以來,全市共抽查核實576人,對存在漏報瞞報情形的121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為保證報告工作有序開展,普洱市委把《規定》和《辦法》列為全市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并通過市委常委會帶頭學,各級黨委(黨組)全面學、分層分類“全培訓”的方式,實現報告對象培訓全覆蓋。
各級黨委(黨組)督促領導干部準確掌握并填報個人“家產”“家事”,組織專人負責信息系統錄入,逐一核對核實上報數據信息,點對點完成更正和確認。
在強化查核結果運用方面,普洱市明確,通過隨機抽查核實和重點抽查核實,凡發現未如實填報的,一律要求領導干部本人作出說明;屬瞞報情形的,給予取消考察對象資格、誡勉等處理;屬漏報情形的,責令本人作出書面檢查和給予批評教育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楊富東 萬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