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向101個鄉鎮紀委和3個街道紀工委配備289名紀檢監察干部,其中各鄉鎮紀委和街道紀工委設書記1名、副書記1名、紀檢監察員1名……”這組數據見證了文山州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向基層延伸的進程。
為切實推動國家監察向基層延伸,該州出臺《關于賦予鄉鎮(街道)紀檢機構監察職責的指導意見》,規定由縣(市)紀委、監委采取向鄉鎮(街道)派出2至3名監察員的方式,賦予鄉鎮(街道)紀檢機構相應監察職責,明確履行監察職責的方法和權限。規定監察員原則上由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專職紀檢干部兼任,明確工作職責權限,并對鄉鎮監察機構及監察員使用的調查措施進行規范。研究制定鄉鎮紀委履行監察職責的工作流程,確保鄉鎮監察機構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監督、調查、處置工作。目前,全州共任命試點鄉鎮(街道)監察員168名,實現了內涵式發展。
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縣、鄉(鎮)成立以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工作領導機構,制定試點工作方案,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時限要求,確定了2至3個試點鄉鎮,自2018年5月開始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后逐步推開,確保國家監察體制向基層延伸工作有序推進。目前,全州8個縣(市)中,除文山市、硯山縣、馬關縣、丘北縣在部分鄉鎮進行試點外,西疇縣、麻栗坡縣、廣南縣、富寧縣所有鄉鎮均已開展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并設置了監察專員。
與此同時,各試點鄉鎮通過召開干部職工例會、黨員會議、專題學習等形式,組織監察對象認真學習監察法、《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促使監察對象劃清“紅線”、標明“底線”、架起“高壓線”。并通過組織培訓、外派學習、頂崗鍛煉、個人自學等方式,強化對監察法、《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監察程序等業務的培訓力度,提升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掌握運用調查審查業務水平和能力。
“在推進鄉鎮(街道)改革試點工作中,要調研摸底,掌握情況,理順關系,明確流程,并通過前期調研、反復核查,建立完善監察對象數據庫,確保全面覆蓋,精準監督,動態掌握。”該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并認真研究解決改革試點工作中的難點問題,把藍圖化作現實,使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為下一步在全州全面推開鄉鎮(街道)改革提供可復制的經驗。(田永燦 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