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省監委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10月20日,省紀委省監委將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經查,麗江市委、市政府,玉龍縣委、縣政府,玉龍縣拉市鎮黨委、鎮政府,省市縣有關職能部門及有關責任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暫停新建、清理整治高爾夫球場政策要求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上報虛假情況;對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等問題,整改態度不堅決、行動不迅速,對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旅游活動無序發展整治不力、不到位;對麗江玉龍生態旅游度假區高爾夫球場項目違規建設、未批先建、違規變更等問題把關不嚴、監管不到位,存在失職失責以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根據有關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權責一致的原則,經省委同意,省紀委省監委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等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共對6個責任單位和33名責任人作出問責處理。其中,廳級干部8人,縣處級干部16人,鄉科級干部9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并免職6人,黨內嚴重警告7人,黨內警告13人,政務記過3人,誡勉問責3人,通報問責1人。
具體問責情況是:對6個責任單位問責。給予麗江市委、市政府通報問責,并責令麗江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給予麗江市玉龍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并責令玉龍縣委、縣政府向麗江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給予玉龍縣拉市鎮黨委、鎮政府通報問責,并責令拉市鎮黨委、鎮政府向玉龍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對麗江市負有領導責任的7名廳級干部問責。給予麗江市委副書記、市長鄭藝,麗江市副市長、古城區委書記肖忠萬誡勉問責。給予麗江市政協正廳級領導干部,時任麗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羅學軍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麗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時任玉龍縣政府代縣長、縣長和慧軍;麗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時任麗江市副市長楊靜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省交通運輸廳原巡視員,時任麗江市副市長楊廷仁;麗江市水電產業督導協調組原副組長,時任麗江市發展改革委主任沙文才黨內警告處分。對省發展改革委負有領導責任的1名廳級干部和1名縣處級干部問責。給予省發展改革委原巡視員,時任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刁殿偉黨內警告處分。對麗江市相關職能部門負有領導責任的10名責任人問責。對麗江市玉龍縣委、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負有領導責任的14名責任人問責。
通報指出,麗江拉市海自然保護區整治不到位等問題,雖然有體制、機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還是麗江市、玉龍縣及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政治站位不高,作風不嚴不實,抓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不強,重經濟效益、輕環境保護的錯誤政績觀猶在,整治態度不堅決、行動不迅速,整治不力、不到位,“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嚴重偏離了黨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必須嚴肅查處問責。
通報強調,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形成政治自覺,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紀律保障工作履職盡責,加強監督檢查,推動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要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主責主業,更加科學、精準和有效地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和調查處置,對損害生態環境的地方和單位的領導干部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終身追責。要嚴肅查處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中表態多、行動少、落實差,尤其是陽奉陰違、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突出問題,通過嚴肅問責促進責任擔當、工作落實和整改到位,為我省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楊富東 云季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