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玉溪市紀委監委通過健全機制和探索監督方式,進一步加強派駐機構建設,擦亮監督“探頭”,站好紀律“前哨”,充分激發派駐機構履職動力和活力。
市紀委監委從厘清派駐機構與被派駐單位、市紀委監委、市紀委監委各部室之間關系,界定履行監督責任的范圍,明確工作聯絡、履職情況、信訪處置、執紀審查等工作的要求入手,制定出臺《玉溪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管理辦法》,扎實定位定標,確保監督不偏向。
通過統一管理,將27個派駐紀檢組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經費全部納入市紀委部門預算保障,并對派駐機構人員的黨組織關系、群團關系、工資關系實行統一管理,破解派駐干部“身份焦慮”,解決監督的后顧之憂、人情因素和不想監督、不愿監督的問題。建立派駐干部考核獎懲機制,制定《玉溪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績效考核辦法》。
據悉,玉溪市派駐機構日常以“駐點”監督為主,在監督手段方面,緊盯工作落實不力背后存在的慵、懶、散等作風問題,通過專項紀律檢查、重點督查、定向監督檢查等多種方式,多手段多渠道開展督查。遇到疑難復雜信訪、重大工作任務、專項整治行動時,實行各派駐機構之間橫向聯合、派駐機構與市紀委監委縱向聯動“雙聯”機制,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確保派駐監督實效。
強化“貼身”監督意識,盯住人、看住事,抓住“關鍵少數”,突出監督重點。定期同被監督單位黨組織主要領導專題研究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監督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教育,抓早抓小;對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逐項登記備案,持續跟蹤督辦。
“下一步,我們將落實‘打鐵必須自身硬’要求,強化內部管理監督,加強對派駐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督促各派駐紀檢組履職盡責,瞪大眼睛、拉長耳朵,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監督的‘探頭’作用。”玉溪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