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迪慶州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落實標本兼治要求,通過以案促改、壓實巡視巡察整改責任等多種方式,督促相關單位采取有力措施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倒逼制度建設,促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一體推進。
監察建議促進問題整改,倒逼完善生態環境責任制度。維西縣住建局因2014年至2017年7月一直未正常運轉垃圾滲濾液處理站,最終造成2017年7月垃圾滲濾液漫壩污染環境,州紀委監委對維西縣政府下達整改《監察建議書》。因對螺絲灣水電站生態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不規范缺乏有效監管,致使2017年7月螺螄灣水電站下游河流斷流、河床裸露,州紀委監委對香格里拉市政府下達整改《監察建議書》。因維西縣汝柯河、永春河等河道存在多家河道非法采砂企業,州紀委監委對維西縣政府下達整改《監察建議書》。三份《監察建議書》,涉及3名副縣長被約談,3名干部被行政問責,存在的問題得到了迅速整改落實,充分發揮監察建議書的監督提醒作用,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切實把制度優勢轉為治理效能。與此同時,該州制定出臺了《迪慶州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等制度,強化“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落實生態環境工作責任,確保迪慶“生態立州”發展戰略的制度保障。
巡視整改促進工作落實,倒逼完善脫貧攻堅制度建設。迪慶州作為國家層面“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任務繁重,同時存在著很多問題和困難。2017年底至2018年初,云南省委第九巡視組對迪慶開展巡視后,提出存在“對脫貧攻堅工作認識不到位,脫貧政策落實有偏差。部分基層干部、群眾對扶貧政策一知半解,政策落實不平衡,非貧困戶滿意率不高。”“產業發展‘小、散、弱’,市、縣產業發展不均衡,龍頭企業少,部分鄉鎮村級集體經濟帶動貧困戶脫貧成效不明顯,脫貧后的農戶后續產業發展不穩定,持續增收困難”“扶貧資金監管不到位。扶貧領域違法違紀問題突出,騙取、套取、挪用國家扶貧項目資金現象頻發”等一系列問題。針對巡視組提出的問題,迅速行動,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確保問題整改到位。進一步提升了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信心和決心,為迪慶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發揮通報震懾作用,倒逼完善風險防控制度建設。今年以來,迪慶州紀委監委不斷加大對查處的各類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以案明紀,增強警示教育震懾力,充分發揮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斷提升黨風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努力構筑黨員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線,著力營造“不敢腐”的氛圍。堅持查處一起,點名道姓曝光一起,堅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做到“不遮丑、不袒護”,真正達到“通報一起、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警示教育效果,不斷推進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通報警示常態化,堅持標本兼治,注重曝光的覆蓋面和社會效應,充分發揮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功能,通過文件、紀委監委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警示和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對照檢查、深刻反思、引以為戒。通過身邊案例,使各級各部門得到警示,積極查找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和防范機制,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得到提升,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強化監督執紀職責,倒逼完善自身制度建設。今年以來,該州紀委監委根據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要求,結合重點工作任務,針對掃黑除惡專項治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等重點工作內容,及時制定出臺《迪慶州紀委監委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堅決懲治涉黑涉惡腐敗的工作方案》《迪慶州紀委監委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督察督辦工作機制》《迪慶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等制度,確保各項重點工作有力推進。制定出臺《迪慶州紀檢監察機關政治關愛談話工作暫行辦法》,加強了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體現政治關愛,強化“政治體檢”,做到預防在先、提醒在前。
以案促改、巡視巡察、通報曝光、落實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通過一系列的舉措,迪慶州紀委監委在推動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在本地得到堅決貫徹落實的同時,進一步落實好標本兼治要求,不斷促進制度建設,扎牢制度籠子,有力推進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踐運用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機制逐步建立,為云南藏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提供了強有力的紀律保證。(葉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