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外出未報備,下屬單位辦公用房超標?!钡潞曛菁o委監委派駐州農業局紀檢監察組就紀律作風督查存在問題,約談駐在部門主要領導,督促限期整改。
“群眾反映有的干部到鄉鎮出差,不交伙食費和住宿費,這些情況你是否掌握?作為分管領導,你將如何組織相關科室完善制度,怎樣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如何堵塞漏洞?”派駐州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就受理的問題線索,約談職能部門領導,強化職能部門監管。
……
而這樣的貼身監督在德宏州已漸成常態。
去年底,州紀委監委向72個州級黨和國家機關“安裝”20個監督“探頭”,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好“前哨”和“探頭”作用,把監督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于監督是失職、不善于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自覺擔負起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職責,緊盯關鍵環節、重點部位,把監督貫穿到各項工作的全過程。比如,派駐州林業局紀檢監察組對全州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長進行專題廉政黨課輔導;派駐州司法局紀檢監察組對3名新入職人員進行集體廉政談話;派駐州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督促6家監督聯系單位開展紀律作風自檢自查,督促駐在部門對巡視反饋意見涉及事項進行整改;派駐州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對三年來撥付扶貧掛鉤點的項目資金進行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項目資金入賬相關憑證缺失、項目資金去向反映不清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建議;派駐州法院紀檢監察組約談工作落實不力的1名入額法官;派駐州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對檢察機關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開展監督,約談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財務基礎規范化薄弱的3個單位責任人和財務人員;駐州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排查廉政風險,提醒存在違規兼職取酬、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風險隱患的1名干部,約談違反會風會紀的4名干部。
同時,州紀委監委還充實了派駐監督力量,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表現突出的優秀干部中選拔出48名干部充實到20個派駐紀檢監察工作,讓每個派駐機構至少有4名紀檢監察干部,所有派駐機構的人員編制、人事關系、組織關系、工資關系、后勤保障均由州紀委監委機關統一管理、統一保障,明確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監察與被監督監察的關系,派駐機構不再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和派出機構授權,派駐紀檢監察組對被監督單位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監察。
此外,針對部分派駐機構干部紀檢監察知識儲備不足,缺乏相應的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能力,與監察體制改革后的新任務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實際,德宏州紀委監委不斷探索教育培訓方式方法,分批組織派駐機構年輕干部、業務骨干到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審理、信訪部門跟班學習,通過紀檢老兵們的“傳幫帶”,幫助派駐機構干部逐步成為執紀監督、審查調查業務的行家里手,提升貼身監督效力。參加跟班學習的紀檢監察干部返回派駐機構后,發揮了較好的作用。比如,派出州直機關工委紀工委加大審理力度,對1名黨員作出開除黨籍處理;派駐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圍繞民政救助資金使用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3名干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追繳違紀資金50余萬元。
州紀委監委還延伸派駐監督觸角,印發了《關于明確州紀委監委派駐機構聯系指導部分中央和省屬駐德宏單位的通知》,派駐11個紀檢監察組聯系指導19個中央和省屬駐德宏單位,覆蓋黨組織關系在德宏和與州委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中央和省屬駐德宏單位,消除監督盲區。
據悉,5個縣市紀委監委也參照州紀委監委派駐監督模式,采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的辦法,派駐71個紀檢監察組對297個縣市直單位貼身監督,對部分中央、省屬駐縣市單位聯系指導,真正實現管轄地區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
“派駐監督是黨自我監督的重要形式,是上級紀委向下級黨組織延伸監督觸角,實現全方位無死角監督的有效途徑,我們要充分發揮‘派’的權威、‘駐’的優勢、‘管’的力度,在參與中監督,在監督中履職,當好州紀委監委的‘眼睛’和‘耳朵’,預防和減少駐在部門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的發生?!迸神v州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組長表示,要發揮優勢,開展好“融入式”“嵌入式”貼身監督。(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