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市監察委員會向全市11個鄉鎮分別派出監察室,并印發施行《蒙自市監察委員會派出鄉鎮監察室履職辦法(試行)》。這是蒙自市持續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的有力舉措。
今年以來,蒙自市積極探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先行先試,成立市監察委員會之后,將人員合并重新設置派駐紀檢監察組,向全市59家部門派駐10個綜合紀檢監察組和駐公檢法3個單獨紀檢監察組,每個綜合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聯系5至6家部門,對所監督聯系部門開展日常監督,督促被監督部門黨委(黨組)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并對所監督聯系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日常打分,納入年底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考核,占比30%,推動“一考定”向日常監督轉變。用好約談等手段,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多輪約談傳導壓力,并突出監督重點,抓住“關鍵少數”,重點監督所聯系部門班子及市管干部,突出日常監督,把紀律約束抓在日常,嚴在經常,切實強化被監督單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常、落細、落實,讓全體干部職工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下工作和生活。
在對市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后,市監委結合實際,向各鄉鎮派出監察室,與鄉鎮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察室設主任和監察專員,分別由紀委書記和紀委副書記或紀檢專干擔任。監察室對市監委負責,由市監委領導和統一管理,向市監委請示報告工作。監察室主任和監察專員由市監委任免。
《辦法》明確,監察室監察對象一般包括鄉鎮黨政機關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鄉鎮所屬事業單位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鄉鎮所屬企業管理人員;村(社區)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同時,市監委建立健全監察監督責任清單。市監委指導監察室全面梳理監督事項,突出專責監督,落實“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推動形成分工協作、各司其職的監督體系。(馬月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