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監委印發了州監委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原大理州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同時廢止。從“特邀監察員”到“特約監察員”的變化,是該州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踐行群眾路線,推動監察工作依法接受外部監督,加強自身建設的生動實踐。
大理州于2017年8月8日聘請了25名特邀監察員。受聘以來,各特邀監察員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發揮作用。據不完全統計,特邀監察員參與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14次,反映社情民意及機關部門作風問題18條,提出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意見建議3條,對規范性文件、重要文件等起草制定提出咨詢意見12條。此外,特邀監察員還主動參與到全州輿論宣傳工作中,就群眾普遍關心卻尚未深入了解的重要會議精神和法律法規進行宣講,并對紀檢監察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開展調查分析。通過發揮特邀監察員政治素質好、社會接觸面廣、有廣泛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的優勢,大理州進一步密切了紀檢監察工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提升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
據了解,大理州監委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除了對特約監察員的聘請、換屆、解聘及職責、權利、義務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還結合實際,增加了“特約監察員的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人員不得聘請為特約監察員”“特約監察員參加監察活動時,其所在單位應予支持和保障,工作時間計入本人工作量,晉職、晉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得因參與監察活動受到影響”等規定,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特約監察員工作。
“我們將努力為特約監察員的工作營造良好環境,做好特約監察員的‘優選聘請’、動態管理和考核工作,管理好這支隊伍,讓其充分發揮監督員、參謀員、聯系員、引導員的作用。”大理州紀委監委負責人說。(楊富東 胡楊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