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對在抽查核實中發現的7名漏報、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干部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對其中部分瞞報情節較重的同志給予誡勉問責,將瞞報情節嚴重的作為問題線索進行核查處理。
通報指出,抽查核實發現的瞞報個人有關事項行為,暴露出部分領導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自覺,對上級黨組織關于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的要求置若罔聞,不認真學習領會、不嚴格遵照執行等問題,個別黨委(黨組)對制度的重要性仍然認識不到位,對班子成員和管理的干部教育督促有差距,監督管理“寬松軟”的問題沒有根本解決。
通報強調,實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新時代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是每一名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和領導干部,要把執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一項常態化政治任務,作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加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重要舉措,持續抓緊抓實,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班子成員和本單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和紀律規矩教育,做到對黨忠誠老實,準確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不僅要模范帶頭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更要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從嚴把關。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要把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過程作為黨性檢驗和廉政檢查的過程,對存在問題要主動坦白、自覺糾正,切實做到對組織負責、對自己負責。
據了解,該市下步將進一步加大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查核處理工作力度,堅持提拔必查、推薦提名必查、進一步使用必查,并根據工作需要開展抽查,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依然不認真、不準確、不如實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對單位班子成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問題較多的,將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