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河州紀委監委通過加強督查督導、加大直查相辦工作力度、加強通報曝光,嚴肅責任追究等措施,嚴查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建立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按比例復核案卷機制。州紀委監委各紀檢監察監督室每年要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聯系縣市查辦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案件卷宗,對其辦理質量、辦理情況進行復檢復查。重點復核責任追究是否到位、標準是否一致等問題,并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
州紀委監委進一步加大對基層重大復雜典型案件的直查直辦力度,向下形成有力的工作指導和壓力傳導。各縣市紀檢監察機關結合實際,成立辦案協作區,統籌使用鄉鎮紀檢干部,把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作為重中之重,組織力量直接查辦,提高查辦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該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于扶貧領域查處的典型案件,要用好用活通報曝光手段,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注重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對查處的鄉鎮、村(社區)干部的違紀問題,由縣市紀委監委在所在鄉鎮、村(社區)以及本縣市其他鄉鎮、村(社區)進行通報,并指導鄉鎮紀委組織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的針對性,更好發揮震攝作用。截止目前,州紀委監委已點名道姓通報曝光4批16人次。
嚴肅查處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問題,以問責推動責任落實。特別是對于貫徹中央和省委、州委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的,一律嚴肅問責,堅決避免出現問責不嚴、該問責不問責,以一般干部代替領導干部問責,避重就輕、只問責基層不問責上級等錯誤傾向。今年以來,全州累計糾正和查處問題1868個,處理單位27個、責任人3473人。(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