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中發現你單位有部分任務未達到時序進度,現將具體情況予以反饋,請按照要求加快工作推進力度,確保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到位。”這是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整改情況的一個場景。
今年以來,西雙版納在開展巡察工作中,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成果運用,針對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通過召開反饋會,督促巡察整改落到實處,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為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該州制定出臺了《中共西雙版納州委巡察成果運用清單管理辦法(試行)》和《西雙版納州級巡察工作評價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責任,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切實擔負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確保被巡察黨組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對被巡察黨組織和巡察組實行“雙向六測評”,確保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
為改進巡察反饋機制。堅持和完善巡察情況通報機制,及時向州委、州政府有關領導同志通報巡察情況,推動解決分管部門存在的問題。同時,為認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實情況,派出督察組,通過聽取匯報、個別談話、查閱資料臺賬、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對被巡察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重點檢查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是否認真落實巡察整改工作主體責任,深入落實“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的要求。
為推動巡察整改不斷深化,持續發揮巡察監督標本兼治作用,研究制定了《西雙版納州級巡察工作評價辦法(試行)》,對巡察組工作情況和被巡察黨組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把被巡察黨組織的評價結果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并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進一步強化巡察成果運用,發揮巡察的震懾作用。(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