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6月23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省水利廳進行了巡視。8月20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省水利廳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的領導方面
(一)關于“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在結合云南實際抓好貫徹落實上做得不實,缺乏迎難而上、敢闖敢試的擔當精神”的整改情況。
一是廳黨組書記和黨組成員帶頭深刻反思,牢牢扛起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學習,充分發揮廳黨組領導核心作用。二是舉行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第十次、第十一次(擴大)學習,重點學習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深入理解掌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來,統一到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來。三是9月對廳機關各黨支部、廳直各單位黨組織93名黨務干部開展黨務業務培訓。四是廳黨組成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帶頭深入學習、自覺運用“出思路、想辦法、抓推進、勤督查”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八種本領”。
(二)關于“依法行政意識不強,重要文件出臺因未履行法定程序受到耽誤”的整改情況。
一是抓緊編制《重大行政決策相關規定匯編》,將省人民政府及省水利廳出臺的6項有關重大行政決策的文件匯編成冊印發干部職工。二是已啟動《云南省水資源保護規劃》的修訂工作,計劃11月前完成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工作,并進行合法性審查。三是推動建立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已將《云南省水利廳關于請求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的請示》上報省人民政府,待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三)關于“水利建設項目推進緩慢”的整改情況。
一是針對巡視反饋的水利建設項目推進緩慢問題,召開專題會議,落實和制定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具體抓好落實工作。二是陸良縣大壩沖水庫擴建工程征地移民存在的問題已解決,工程主體建設內容全面完成,預計2019年5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設任務。三是9月省水利廳已組織魯甸縣月亮灣水庫工程通過下閘蓄水驗收,12月底前完成渠道剩余工程的收尾工作,2019年4月底全面完工。四是景東縣青龍水庫工程目前涉及征地拆遷影響的問題已解決,主體工程建設內容已全面完成,12月底前可完成下閘蓄水驗收,2019年4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設任務。五是普洱市五里河水庫工程渠道征占地權屬糾紛問題已解決,水庫已完成下閘蓄水驗收,渠道剩余工程有序推進。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六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四)關于“河長制工作牽頭協調督促不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先后印發有關通知,要求省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抓緊編寫各項專項行動方案及時報送省河長辦。二是9月召開省級河長制部門聯席暨省級河(湖)長聯系單位會議,對扎實開展好“河(湖)長清河行動”等十二項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攻堅戰、督促加強河(湖)長制基礎工作、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組織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河湖違法行為作了安排部署。三是8月20日以后,先后對昭通市、怒江州、迪慶州、麗江市、楚雄州、昆明市、曲靖市、大理州、國土資源廳、滇池、洱海、撫仙湖等河長制湖長制推進情況進行督察。2018年以來,省級督察已經達到了32次。四是全面建立問責和述職機制。五是截至目前,16個州(市)均按要求出臺了2018年河長制工作要點,明確了有關專項行動內容和要求,報送了2018年中期工作總結。有關州(市)和廳局也都報送了專項行動計劃或方案。
(五)關于“河道采砂管理機制不健全,水政執法不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編制完成了河道采砂審批《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對全省河道采砂許可條件、辦事流程等進行了規范,印發了《云南省水利廳關于切實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二是開展了云南省河湖采砂專項整治行動。三是印發了《云南省河湖執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將打擊非法采砂做為河湖執法的重要內容。8月至10月,多次派出工作組赴昆明、保山、紅河等7個州(市),對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推進情況進行了實地督導檢查。自2018年6月以來,全省共開展采砂專項整治行動524次,出動10527人次,出動車船16786車次,共查處違法違規采砂826次,查獲違法采砂船98艘,扣押船只85艘,共計罰款92.79萬元,刑事處罰8人,有力地遏制了非法采砂勢頭。四是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昆明市晉寧區非法采砂案已處理完畢,已按整改內容完成了全部整改項目,省級工作組現場查看時,未發現河道采砂行為;保山市施甸縣勐波羅河段非法河道采砂行為已得到有效治理。目前,涉案6名當事人均自行拆除了全部12條采砂船,繳納罰款14萬元,省級工作組現場查看時,勐波羅河段已無非法采砂行為;昭通市巧家縣非法采砂整治工作穩步推進,管理手段逐步正規。
(六)關于“按照水利部要求,省級水利主管部門要對省級審批的
水土保持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到全覆蓋”的整改情況。一是召開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座談會,分析當前信息化監管存在問題,部署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二是將省級審批的2260個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和監管信息錄入全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三是已向1700多家建設單位發出自查通知,組織建設單位開展自查工作。四是委托技術服務單位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輔助現場外業復核,檢查項目水土保持工作情況。五是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年度監管計劃,已對部分項目開展了實地檢查。
(七)關于“全省有25個縣(區)未成立水利建設質量監督機構,導致政府水利建設監督責任缺失”的整改情況。
一是約談了25個縣(區)所在地的州(市)水利(水務)局分管領導。二是對未成立質量監督機構的25個縣(區)所涉及的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普洱市、大理州、迪慶州等7個州(市)進行了全省通報。三是將是否成立縣(區)質量監督機構納入省水利廳對州(市)2017-2018年度水利建設質量考核的重要內容。四是截至7月30日,包括25個縣(區)在內的全省129個縣(市、區)已全部成立水利建設質量監督機構。
(八)關于“在編制《云南省“十三五”水利扶貧專項規劃》時,工作存在漏項,沒有按照國家要求,將加強“基層服務能力建設”列入規劃,也沒有對人才技術幫扶工作進行部署安排”的整改情況。
一是印發《云南省水利扶貧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把“基層服務能力建設”增補列入三年行動計劃,設定專題章節,對人才技術幫扶工作進行安排。二是在省水利“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中,強化水利扶貧工作研究,優先將貧困縣水利扶貧項目增加納入規劃。三是9月27日至28日,舉辦了一期全省水利扶貧工作培訓班,重點對16個州(市)水利扶貧負責人、2018年脫貧出列縣的水利扶貧干部、各處室負責人開展脫貧攻堅和水利扶貧政策業務知識培訓。四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九)關于“在統籌推進全省水利工作,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加快貧困地區五小水利建設、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解決好農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問題、扎實推動高原特色現代農業、幫助群眾脫貧致富等方面,研究不夠,辦法不多,措施不力;在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積極推進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方面不夠”的整改情況。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脫貧攻堅部署,把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加快貧困地區五小水利建設、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解決好農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問題、扎實推動高原特色現代農業、幫助群眾脫貧致富等方面作為云南水利改革發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規劃編制、計劃下達、工作督導中,積極主動服務脫貧攻堅重點工作,積極爭取中央、省和社會資金傾斜用于重點扶貧領域建設。二是每年建成30萬件“五小水利”工程,截至10月31日,已建成“五小水利”工程29.69萬件。三是2018年全省實施270個農田水利改革項目,與各州(市)水利部門簽訂了目標任務責任書,按月調度項目實施進展,截至10月31日,已建成高效節水灌溉面積101.54萬畝,提前2個月完成國家下達年度建設任務。四是加大對貧困地區水利扶貧工作調研指導力度,9月12日至16日配合水利部調研組對昭通市水利扶貧工作開展專題調研,實地摸清情況、需求和短板,針對《昭通市水利扶貧“補短板”實施方案(2018-2020年)》進行對接研究,提出部省傾斜支持昭通市水利扶貧方案。
(十)關于“全省貧困人口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作問題較多”的整改情況。
一是印發了《云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提認識,強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二是召開云南省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暨水利扶貧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云南省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作進展情況及下步工作安排。三是中紀委駐水利部紀檢組發現西疇縣巖頭村供水不正常的問題已解決,目前正常通水。四是加強與衛生計生部門的溝通聯系,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分析水質合格率低的原因,研究并采取措施提升水質合格率;加強指導各地開展水窖水消毒及日常衛生保障;具體分解各州市水質提升目標值,2018年水質合格率力爭達到62%以上,2020年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五是針對2017省扶貧辦考核抽查418個行政村,仍有58個村取水半徑超過一公里問題,已在《云南省水利廳關于開展水利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檢查的通知》中進行了專題部署,截至目前,除個別村在枯水季存在取水超過一公里的情況,絕大部分村已不存在取水半徑超過一公里的情況。六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十一)關于“在扶貧工作中對州市督促指導不力,幫助不夠”的整改情況。
一是印發了《云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涉農資金監管的意見》。二是轉發了《水利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貧困地區水利建設資金和項目管理有關工作文件的通知》,進一步提出了貫徹落實要求,明確了加強水利建設資金和項目管理的措施、監管責任、檢查內容等事項,促進監管效能的提高。三是按照“管項目、管資金、管績效”的要求,重點對貧困縣整合涉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關于“對水利扶貧項目檢查督促不力,部分工程推進緩慢”的整改情況。
一是截至9月底,威信縣昌水巖水庫、巧家縣小空山水庫、玉龍縣拉當水庫、玉龍縣紅巖水庫、耿馬縣忙枕水庫、東川區水井山水庫等6件項目主體工程已經完工,已經轉入收尾和驗收工作。嬌子溝水庫因環保督查不準建設,已作了項目調整并報備水利部,以上7件項目已整改完成。二是昭陽區邊箐水庫工程水庫2018年底完成大壩主體工程施工任務,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驗收工作。三是魯甸縣滴水海子水庫工程正常有序推進。2018年底完成大壩工程收尾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四是約談了6個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和勐海大型灌區項目所在州(市)水利部門、縣級水利部門主要負責人。五是9月3日至20日,分別深入6個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和勐海大型灌區建設(以下簡稱6+1個項目)現場,實地督導項目加快實施,倒排工期,壓茬推進項目建設進度。六是截至10月20日,6+1個項目中,富源縣、宣威市、玉龍縣、勐臘縣、勐海縣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和勐海大型灌區建設項目已全面建成。丘北縣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屬PPP項目,建設年限為2017-2018年兩年,可以在2018年底前如期完成。七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十三)關于“石漠化片區水利扶貧工作推進緩慢,實際完成投資與投資匡算差距較大,2016年未完成36.34%,2017年未完成59.46%”的整改情況。
一是積極推動《滇桂黔石漠化片區水利扶貧總體實施方案》落地見效,在中央水利發展因素法分解資金過程中,除了任務因素外,還考慮了20%的貧困因素,做到資金積極向貧困縣傾斜。二是進一步加大對石漠化片區水利扶貧項目前期工作的指導和技術幫扶力度,加快重大水利工程、中小型水庫、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基層防汛預報預警體系等水利扶貧項目的推進實施。三是針對石漠化片區在建的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山區“小水網”建設項目全面強化按月調度、按月通報等措施,督促項目保質保量按期完工,早日發揮效益。四是2018年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和預算內資金安排的石漠化片區水土保持投資2810萬元。截至9月30日,完成投資2219萬元,投資完成率79%。五是2018年三季度,石漠化片區完成水利投資15.84億元,完成下達計劃任務的71%。
二、黨的建設方面
(十四)關于“沒有嚴格按照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認真撰寫發言提綱,查找思想工作作風上存在的問題。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沒有針對性,提希望多、建議多,沒有辣味。黨組班子成員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執行不嚴格、不規范,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會沒有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整改情況。一是廳黨組書記和黨組成員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帶頭深刻反思整改民主生活會發言提綱不嚴肅、不認真的問題,深入查找思想工作作風上存在的問題,認真學習中央、省委關于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有關規定精神,進一步增強對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的有關規定、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的思想認識。二是召開的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第十次(擴大)學習,為開好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打牢思想基礎。三是認真研究制定《云南省水利廳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工作方案》上報省委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同意,并于10月10日召開,廳黨組書記劉剛同志帶頭、黨組班子成員互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發言不談成績、直點問題,主動認領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責任,相互批評直截了當、直奔主題,“辣味”十足。四是對建立黨支部黨員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會提醒制度提出要求,確保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實。
(十五)關于“對處室黨的建設重視不夠”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黨的方針政策和干部選拔任用法規學習貫徹,統籌推進廳機關處室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二是加強與省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通過選拔任用和交流輪崗的方式調整配備政策法規處和水資源處的處級領導干部,確保兩個處室的領導班子成員中均有中共黨員,強化處室黨支部建設。
(十六)關于“作風不實,支部會議記錄造假”的整改情況。
一是廳黨組成員、分管副廳長帶領廳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到廳中低產田地改造綜合協調處黨支部,針對廳中低產田地改造綜合協調處黨支部會議記錄造假問題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黨支部書記代表支部和個人認真作出檢討,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在支部大會上作出了深刻檢查。二是6月舉辦省水利廳“萬名黨員進黨?!濒咛幖夘I導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培訓班。三是加強對黨支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開展組織生活會的指導、督促和檢查,7月對廳機關黨支部、廳直單位黨組織上半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指出存在問題,督促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履行好抓黨建工作“一崗雙責”各項要求。四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分別進行了處理。
(十七)關于“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規定不嚴格。”的整改情況。
一是深入學習、全面掌握《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等規定,為嚴格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夯實基礎。二是嚴格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等規定,召開黨組會議研究討論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三是考察對象一律采取由廳黨組會議研究的方式確定。四是廳黨組就未落實參會人數規定向省委組織部作出書面深刻檢查。五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十八)關于“對下屬單位選人用人工作指導監督不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全面掌握對下屬單位選人用人工作指導監督檢查的各項規定和要求。二是自2018年起,每年組織開展對直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三是對2015-2017年省水文水資源局及其下屬單位、省水利廳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局、省水資源事務調查中心(省水政監察總隊)已離任主要領導補充開展干部選拔任用離任檢查工作。四是實行直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請示制。五是強化對省水文水資源局等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強化教育管理。六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十九)關于“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監管不嚴”的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學習貫徹《云南省特定崗位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審批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干管權限,切實規范因私出國(境)審批工作。二是結合全廳實際,制定了《云南省水利廳因私出國(境)審批表》《云南省水利廳離退休干部因私出國(境)審批表》,進一步規范省水利廳因私出國(境)審批程序。三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分別進行了處理。
三、履行“兩個責任”方面
(二十)關于“廉潔風險防控制度執行不嚴”的整改情況。
一是進一步完善風險防控制度,認真落實《云南省水利廳重大風險點及防控措施》,加強對重大項目、關鍵崗位、重點領域、重要環節,特別是水利項目資金、招投標領域的風險防控,健全“不能腐”的制度機制。二是組織廳機關和直屬單位處以上領導干部100余人參觀云南省五華監獄,接受警示教育,筑牢領導干部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三是省水文水資源局機關于8月開展了《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廉政風險防控手冊(試行)》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四是省水文水資源局認真做好全省水文系統巡察“回頭看”工作,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和野外津補貼發放情況一并納入。五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二十一)關于“執行國有資產租賃管理規定不嚴”的整改情況。
一是印發了《云南省水利廳關于開展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情況自查的通知》,組織全廳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清理。二是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全面清理出租出借資產。三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二十二)關于“違規發放野外工作津補貼”的整改情況。
一是省水文水資源局機關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發放的野外津貼,除3名退休和3名調出人員外,其他人員均按規定時限完成了全額清退。二是印發了《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野外工作津貼、巡測津貼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全省水文系統野外津貼和巡測津貼發放工作。三是加強野外津貼發放的監督檢查,將野外津貼和巡測津貼發放納入省水文水資源局黨委巡察“回頭看”內容,進一步深化整改效果,形成長效機制。四是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四、作風建設方面
(二十三)關于“廳機關作風建設還存在不嚴不實的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7月對廳機關各黨支部、廳直各單位黨組織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環境。二是持之以恒貫徹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實施細則精神,中秋國慶節前對廳機關處室、廳直單位開展明察暗訪,節后對上班紀律情況進行了檢查。
(二十四)關于“認真履行監督責任,避免執紀問責偏松偏軟”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監督執紀中發現的問題和巡視移交的問題將按照責任人員不處理不放過,違規違紀問題不整改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責、問責。三是建立紀檢組信訪登記審批、紀律審查、組務會議、支部會議等內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堅持集體排查問題線索。四是參加省紀委開展的“正風肅紀 塑形鑄魂 打造鐵軍”專題教育活動,利用省紀委近兩年查處的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進行警示教育,做到自警、自省,引以為誡。五是正在建立“水利廳處級干部廉政檔案”,真實、客觀、完整記錄干部的問題線索處置、出國境、個人事項申報等情況。六是修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突出黨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做到責任清、任務明。七是對廳直單位津補貼審批發放情況、“小金庫”清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八是嚴格排查和處理問題線索。
廳黨組始終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全廳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重要的政治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饋意見整改落實。
廳黨組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遵循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目標導向,增強戰略定力,抓好建章立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871-63662963,63602516;電子郵箱:sltbgs@sina.com。
中共云南省水利廳黨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