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州縣(市)兩級監委組建以來,文山州各級監委認真履行憲法、監察法賦予的職責,不斷適應監察體制改革的新任務新要求,充分發揮監察建議書“再監督”作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向縱深發展。
聚焦問題導向,針對監督不力管理不嚴、不正確履職履責和執行紀律不嚴等情況,及時發出監察建議書,提出監察建議,督促各基層單位落實好反腐倡廉責任,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監督管理,完善風險內部防控,堵塞管理漏洞,遏制隱患苗頭,減少和預防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發生,推動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提高工作效率。如,麻栗坡縣住建局因監督管理不到位、履職不力,導致村級活動場所項目建設工程存在違規轉包的問題,該縣監委及時對縣住建局發出監察建議書,縣住建局按要求對麻栗坡縣某建筑工程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約談,對公司作出了行政處罰,并要求對項目建設管理全領域進行全程監控。
“要發揮監察建議書主動、靈活、適用廣泛的優勢,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嚴肅開展執紀問責,讓監督‘帶電’‘長牙’,把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抓在日常、管在平常、嚴在經常?!痹撝菁o委監委相關領導強調,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采取跟蹤督辦、“回頭看”等方式實時督促,對無故拖延、拒不執行監察建議的有關單位及個人從嚴追責問責,有效防止建議書成為“走過場”的形式主義,真正實現查處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線、規范一方的查辦案件治本作用。
據悉,今年以來,全州8縣(市)監委共發出監察建議書31份,收到了發現問題、壓實責任,督促整改、健全制度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良好效果。(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