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滄市紀委監委制定出臺派駐(出)機構履職盡責擔當辦法,進一步強化全市149個派駐(出)機構履職盡責管理。
辦法明確,全市派駐(出)機構要定期與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開展黨風廉政談心談話,經常性開展對領導干部的“政治體檢”,并綜合運用信訪受理、線索處置、約談提醒、談話函詢、面詢等措施和辦法查找問題、發現問題、推動問題解決。
辦法對作風建設工作提出了要求。“派駐(出)機構要緊盯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這一‘關鍵少數’,密切關注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新動向新表現,積極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突出問題,教育引導駐在部門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臨滄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辦法要求派駐(出)機構對駐在部門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工作建議。辦法還對派駐(出)機構及其成員的問責方式作出了明確規定。(楊富東 路曼玲 李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