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痕跡管理’比較普遍,但重‘痕’不重‘績’、留‘跡’不留‘心’。”11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一針見血地指出“痕跡主義”的弊端。
“痕跡”是指事物經過后,可察覺的形影或印跡。大多真實發生的事物,或多或少總會留下痕跡,因而對痕跡進行科學的管理分析,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客觀評價事物發生的過程,判斷其真實性。但也有個例,譬如我們常說的“風過無痕、雁過無聲”,也說明了不能單純以不留痕跡就否定事物的發生。
近期,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大考”如火如荼地開展,通過查看一些單位的檔案資料,發現有的單位工作開展得不怎么樣,臺賬資料卻“萬事俱全”,典型的“痕跡主義”;有的單位,工作開展得一般般,痕跡資料更敷衍了事,比如:2018年發出的會議通知,內容卻是2017年的工作,落款處公然還有領導簽字、單位公章……
在現實工作中,通過查閱保留下來的文字、圖片等資料,確實能夠還原工作情況。但是,許多領導干部對“痕跡”有了“過量”的要求,認為痕跡資料的好壞才能評價工作的優差,甚至成了“虛假痕跡”的始作俑者。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干部從一些無謂的事務中解脫出來。何為“無謂的事務”?便是為了檢查而制造的“紙上談兵”,那些加班加點補全的七大盒八大摞的檔案資料,說到底不過是一張張沒有含金量的A4紙。如果干工作只是簽個到、合個影、補個會議記錄,就代表工作已經落實到位,那還有誰愿意為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付出汗水與心血?
干工作留下痕跡材料本沒有錯,檢查考核也是為了更好地查缺補漏,形成督促,可是太過注重“痕跡”只能帶來反效果,變成“上頭動動嘴,下面跑斷腿”,不僅事倍功半,長期如此更將澆熄基層干部做好工作的熱情與希望。
如何把握好“痕跡”與“實績”的對等轉換呢?每位干部都該養成“今日事今日畢”的良好習慣。今天開展的工作,譬如一個會議、一次活動,進行時,就可立刻拍照留下過程剪影,事后“趁熱”寫出簡報信息,稍稍歸檔便是今日份的痕跡材料。日常收集的痕跡材料,要以“實、簡”為原則,不必搞花架子、精裝修,只要能客觀反映工作實情即是最真最實的成績體現。倘若只是“明日復明日”,就算實實在在開過會、入過戶,因為懶惰敷衍思想作祟不及時留下記錄,非得等到年底考核才開始補寫簡報、擺拍照片、核算,不僅增加了工作量,真實性也將大打折扣。
杜絕“痕跡主義”不僅要靠上級部門使準力、做表率,也要靠基層干部沉下心、做實事。上級領導作風踏實,經常深入基層調研、體察實情,才能更好地發現問題,為基層的發展出謀劃策;基層干部只有將心氣沉淀,勤奮耕耘,花心思在如何干好本職工作上,而不是如何留下“痕跡”上,才能找到發力點齊頭并進。唯有真正擺脫“痕跡主義”,方能聚沙成塔,形成合力,干出百姓心中滿意的“實績”。(瑞麗市紀委監委 譚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