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臨滄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表彰獎勵等工作,嚴把黨風廉政建設意見回復關。1至11月,市紀委監委共辦理黨風廉政意見回復1704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表彰”等問題發生。
建立健全紀檢監察檢舉監督舉報平臺,拓寬群眾監督舉報渠道,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涉及單位、個人的問題線索,嚴格按照要求快速反應、及時辦理。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做好問題線索臺賬,按照監督監察對象,做好對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黨風廉潔情況線索的梳理排查,讓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不因主觀、客觀因素而出現漏報、錯報、瞞報等情況。在黨風廉政建設意見回復過程中,緊盯干部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等問題,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選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養等方面的情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真實出具相關人員的黨風廉政意見復函。
同時,健全完善黨風廉政意見回復機制,嚴格工作程序、嚴守保密紀律,收到相關單位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征求意見函后,及時組織相關部門聯合會審,重點審查是否有信訪舉報件或初核存在的問題,審查是否有被查處記錄和存在違紀違法情況,審查是否有接受行政問責的情況等等;對意見回復層層把關,嚴格按照回復時限和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準音”,確保廉政意見及時回復。
此外,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嚴把責任追究關,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隱瞞或夸大事實、弄虛作假,造成審查結論失實的,加大問責力度,強化責任追究。對玩忽職守、以權謀私的,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陳偉孝 曹志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