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駐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質是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開展監督的一種機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加強派駐機構建設作出統一部署,進行了重大改革,在歷史上首次實現了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的全覆蓋。各級派駐機構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聚焦主責主業,精準監督執紀問責,派駐監督“探頭”越擦越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日漸顯現,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縱然成績突出,但問題也不容忽視。有的派駐機構不同程度存在定位不準、職能發散,作用發揮不夠問題;有的派駐機構擔當精神不強,監督手段單一,派駐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尚不健全,監督效果不明顯;有的部門和單位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一些領域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仍易發多發……
前段時間,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的領導體制、職責權限、工作機制、制度建設、干部隊伍建設等方面,對完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提出要求。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管理辦法,對其派駐中央一級黨和國家的紀檢監察組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措施的使用作出規范,無疑在向制度優勢要治理效能的道路上又邁進了一大步。
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發揮派駐監督作用,關鍵在人。各級派駐機構干部要旗幟鮮明講政治,調好“探頭”高度,把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體現和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堅守黨的政治機構、開展政治監督的職能定位,始終把加強駐在單位政治建設放在首要位置,聚焦監督執紀問責這一中心任務,督促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要健全監督體系,拓展“探頭”廣度,強化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擯棄“電源時開時關、信號時斷時續、畫面時有時無”的監督陋習,確保24小時監督在線,使黨員干部學會做“透明人”,學會在“玻璃缸”里生活,自覺養成在監督下工作生活的習慣。要強化自身建設,永葆“探頭”亮度,派駐干部須牢牢守住紀檢監察干部的身份特征和監督職責屬性,敢于負責、勇于擔當,敢于監督、勇于問責,敢于發聲、勇于亮劍,真正做到有為有位、有位有威、有“樣”有“范兒”,以“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推動駐在部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沾益區紀委監委 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