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往年不同,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要求被考核單位對照考核內容、標準一一準備工作臺賬和資料。”
12月13日至23日,根據《大理州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方案》安排,大理州組成14個考核組對12個縣市和88個州級單位進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年終大考”。此次“大考”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會主任、州政協主席及州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帶隊,考核對象為縣市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州級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
“檢查考核年年都有,但今年的考核卻更加突出重點、注重‘實績’。通過深入一線‘面對面考評’、了解真實情況、評判工作質效,杜絕一些‘痕跡’‘形式’喧賓奪主。”
據了解,此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在自檢自查、情況匯報、述責述廉、民主評議、查閱資料、個別談話的基礎上,各檢查組還隨機對鄉鎮、部門、下屬科室開展延伸檢查,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掌握實際情況。通過堅持在廣度、深度、準確度上下功夫,按照“六個查看”“五張總表”的方式分門別類、對框對表對各縣市、各單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的情況應查盡查。
為使民主測評結果更加科學、全面,在縣市民主測評環節,要求合理設置參評人員比例,其中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約監察員、民主黨派人士等人數不少于參會總人數的10%。
同時,本次考核將嚴格成果運用,考核結果將在全州范圍內進行通報,并作為黨政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表揚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通過考核的“鞭子”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兩個責任”履行更加到位,切實發揮了“年終大考”在改進作風、推進履職方面的作用。(楊海霞 胡楊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