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思茅區派駐紀檢監察組充分發揮“駐”的優勢,在日常監督中,補齊“駐了要走”的巡察監督短板,發揮“常駐不走”的派駐監督優勢,督促各單位黨組織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在全面從嚴治黨上同向發力、同頻共振。
借力深化日常監督,及時向巡察組提供有關信息。巡察組進駐后,派駐機構主動對接巡察組,配合做好材料收集、溝通協商等工作,“原汁原味”掌握駐在單位的信息。在1至6輪次的巡察中,共有7名派駐機構的同志被抽調參加了區委巡察工作,將巡察監督發現、處置、解決問題的要領、程序和原則,有機“植入”派駐監督,著力提升派駐機構“督”的能力和“察”的本事。
統籌運用監督力量,配合處置巡察移交問題線索。配合聯系紀檢監察室對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被進行深入分析研判、走訪調查了解,積極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主動監督,發現苗頭就提醒,聽到反映直接過問,存在問題及時查處。派駐機構配合處置巡察移交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問責14人,約談3人,提醒談話41人。
抓好主體責任落實,督促巡察整改到位。派駐機構認真履行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監督責任,按“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即知即改”的要求,針對不同單位的行業性、系統性廉潔風險,向單位黨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涉事人員提出整改建議。督促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制定整改措施252條,已完成整改232條,長期堅持整改120條,督促30家單位及時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期間多次到聯系單位上廉政黨課,對巡視巡察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進行剖析警示教育。強化與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溝通,擰緊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鏈條,壓實整改責任。(瞿園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