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紀委省監委通報了大理白族自治州部分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相關責任追究情況。
1.祥云縣5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3.72萬元,涉及5個鄉(鎮),處理10個單位10人
劉廠鎮2016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王家莊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汝學違規領取農危改補助1.1萬元。給予劉廠鎮副鎮長李金劍誡勉問責。給予王汝學誡勉問責。責令劉廠鎮黨委、政府向祥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下莊鎮2016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趙營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張朝亮違規領取農危改補助1.1萬元。給予下莊鎮副鎮長吳輝昌誡勉談話。責令下莊鎮黨委、政府向祥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張朝亮誡勉談話。
云南驛鎮2013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大海小學教師孫瓊秀違規領取農危改補助1.02萬元。給予云南驛鎮紀委書記、工會原專職副主席吳建勇誡勉談話。責令云南驛鎮黨委、政府向祥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孫瓊秀誡勉談話。
祥城鎮2014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違規將禾甸鎮林業站站長鄭吉祥(戶籍在祥城鎮)列入農危改補助對象,兌付農危改補助0.3萬元。給予祥城鎮副鎮長朱國邦誡勉談話。責令祥城鎮黨委、政府向祥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鄭吉祥誡勉談話。
沙龍鎮2013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違規將祥云縣政府辦駕駛員王永(戶籍在沙龍鎮)列為農危改對象,兌付農危改補助0.2萬元。給予祥云縣接待辦主任、沙龍鎮原副鎮長李麗娟誡勉談話。責令沙龍鎮黨委、政府向祥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王永誡勉談話。
2.賓川縣2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6.3萬元,涉及1個鄉(鎮),處理2個單位3人
大營鎮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為推進古村落保護修繕工作,違規將2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納入農危改補助項目,造成農危改補助資金6.3萬元被挪作他用。賓川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時任大營鎮鎮長許愛家違反議事規則,直接決定將2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納入農危改補助對象,給予政務記過處分。給予金牛鎮林政資源管理站職工、時任大營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主任陳榮傳誡勉問責。給予大營鎮黨委副書記、大營鎮武裝部原部長尹中鋒提醒談話。責令大營鎮黨委、政府向賓川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3.永平縣13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8.08萬元,涉及4個鄉(鎮),處理8個單位27人
永平縣政協主席、原分管住建工作副縣長李春,對13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危改項目資金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誡勉談話。
永平縣金光寺保護管理局副局長、時任縣住建局局長張占偉,未全面履行督促管理職能,給予提醒談話。
博南鎮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將曲硐村美食街不符合領取農危改補助的建房戶納入農危改項目,并讓建房戶將套取的補助用于美食街基礎設施建設,造成6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領取農危改補助2.2萬元。給予時任博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博南鎮農危改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組長馬建鋒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博南鎮曲硐小城鎮辦常務副主任馬克輝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永平縣衛計局局長、時任博南鎮副鎮長陳古松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博南鎮曲硐小城鎮保護與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博南鎮國土規劃中心原主任楊占中政務警告處分。永平縣工信局黨組書記、局長,博南鎮原黨委書記李曉松履行黨委主體責任不到位,給予誡勉問責。永平縣委巡察辦主任、時任博南鎮紀委書記葉長喻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給予通報問責。責令博南鎮黨委、政府向永平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博南鎮曲硐完小教師李青柳違規領取1.2萬元,博南鎮農綜辦獸醫站退休職工胡文花、河灣完小教師方醒云、河灣完小教師陳菊仙、博南鎮第一完小退休教師曾馮珍、永平縣供排水公司退休職工張彩菊(戶籍在博南鎮)各違規領取0.2萬元,分別給予誡勉談話。
龍門鄉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2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被納入農危改補助項目,兌付農危改補助2.04萬元。給予永平縣發改局項目規劃中心工作人員、時任龍門鄉規劃中心主任李建明誡勉問責。給予永平縣安監局執法監察大隊隊長、時任龍門鄉武裝部部長饒雪華誡勉問責。責令龍門鄉黨委、政府向永平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龍門鄉財政所所長李劍、永平縣職業高級中學教師李宣(戶籍在龍門鄉)各違規領取1.02萬元,分別給予誡勉談話。
廠街鄉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2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被納入農危改補助項目,兌付農危改補助1.22萬元。給予廠街鄉副鄉長王運峰誡勉問責。給予廠街鄉副鄉長毛顯亮誡勉談話。責令廠街鄉黨委、政府向永平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廠街鄉義路村完小校長席成旺明知不符合農危改申報條件,多次違規申報并最終領取1.02萬元,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廠街鄉代課教師離崗退養人員張偉志違規領取0.2萬元,給予提醒談話。
水泄鄉2013年、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3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被納入農危改補助項目,兌付農危改補助2.62萬元。給予水泄鄉副鄉長李子軍誡勉問責。給予永平縣政協委員聯絡辦公室副主任、水泄鄉原副鄉長馬明輝誡勉問責。責令水泄鄉黨委、政府向永平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瓦廠村完小退休教師孟仁富違規領取1.4萬元,文庫完小教師辛志禮違規領取1.02萬元,水泄鄉衛生院職工字尚娟違規領取0.2萬元,分別給予誡勉談話。
4.洱源縣2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1.824萬元,涉及2個鄉(鎮),處理4個單位4人
西山鄉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立坪中心完小教師吳永飛違規領取農危改補助1.1萬元。給予洱源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時任西山鄉副鄉長羅四代誡勉問責。責令西山鄉黨委、政府向洱源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吳永飛誡勉談話。
右所鎮2016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起勝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羅義雄享受整合資金1.5萬元,其中含農危改補助資金0.724萬元屬違規領取。給予右所鎮副鎮長張沛鋒誡勉問責。責令右所鎮黨委、政府向洱源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羅義雄誡勉談話。
5.云龍縣10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6.025萬元,涉及5個鄉(鎮),處理10個單位28人
云龍縣副縣長張勁松作為分管農危改工作領導,對全縣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提醒談話。
寶豐鄉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違規兌付1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農危改補助1.02萬元。給予云龍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時任寶豐鄉副鄉長鄧春昀誡勉問責。責令寶豐鄉黨委、政府向云龍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白石鎮2016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白石鎮中心學校教師楊學敏違規領取農危改補助0.165萬元。給予白石鎮副鎮長楊文禮誡勉談話。責令白石鎮黨委、政府向云龍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楊學敏提醒談話。
諾鄧鎮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諾鄧果朗中學民辦教師楊培根違規領取農危改補助0.2萬元。給予諾鄧鎮副鎮長張建東誡勉談話。責令諾鄧鎮黨委、政府向云龍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楊培根提醒談話。
團結鄉2014年至2015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3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被納入農危改補助項目,兌付農危改補助1.42萬元。給予云龍縣政府督查室主任、時任團結鄉副鄉長劉國正誡勉問責。責令團結鄉黨委、政府向云龍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團結鄉武裝干事吳杰違規領取1.02萬元,團結中學教師施蘭花、團結衛生院黨支部書記字學軍各違規領取0.2萬元,分別給予誡勉談話。
漕澗鎮2013年至2016年農危改項目實施期間,12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被納入農危改補助項目,兌付農危改補助3.22萬元。漕澗鎮黨委書記、原鎮長楊建綱違規決策,改變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用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漕澗鎮鎮長、原紀委書記張孔壽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云龍縣財政局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漕澗鎮原副鎮長車朝旭違規提請將農危改資金整合到其他項目建設中,造成集體決策失誤,并安排人員編造虛假資料,弄虛作假,套取農危改資金挪用到其他項目,給予政務記過處分。云龍縣林業局局長、時任漕澗鎮黨委書記釧國東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給予誡勉問責。給予漕澗鎮人大主席李紹何誡勉問責。給予漕澗鎮農經站站長、財政所原所長祝曉東誡勉談話。責令漕澗鎮黨委、政府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漕澗中心學校教師張禎全違規領取1.02萬元,漕澗中心學校退休教師謝德海、漕澗衛生院退休職工祝攀武、漕澗中心學校退休教師高志清各違規領取0.2萬元,分別給予誡勉談話。漕澗中學教師何祝李、漕澗完小教師何子明、漕澗林場職工楊建榮、漕澗林場職工楊亞霜、漕澗中心衛生院職工楊亞冰、漕澗工業園區退休教師何宗李、云龍縣財政局職工楊宏坤(戶籍在漕澗鎮)、云龍二中教師李佳才(戶籍在漕澗鎮)各違規領取0.2萬元,分別給予提醒談話。(楊富東 云季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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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貧困群眾“安居夢”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是惠及農村貧困群眾的“安居錢”,卻屢成一些人覬覦的“唐僧肉”。此次,省紀委省監委通報了大理州部分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待遇責任追究情況,5個縣17個鄉(鎮)32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金25.949萬元,處理34個單位72人,涉及范圍廣、人數多,性質十分惡劣。
為了讓農民們都能夠居住在安全的住房中,也為了更好地解決農村貧困家庭的建房難題,降低農民的建房支出,國家出臺了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政策,在其申請上有嚴格的條件、在其認定上有嚴格的標準、在其資金發放上有嚴格的程序。對于不按照規定使用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吃財政飯”人員家庭還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及其相關責任人必然依紀依規受到嚴懲。
從此次通報的案例來看,發生“吃財政飯”人員家庭享受農村危房補助的原因多樣,有的干部工作不認真、不細致,不熟悉有關政策規定,工作中走程序,對一些比較明顯的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缺乏責任擔當,以致造成了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一關口”缺失;有的黨員干部明知不符合條件,仍然違規申請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有的干部黨紀法規意識淡薄,心存僥幸,總是認為“錢不多、事不大,不會引起注意”等等,嚴重侵害了貧困群眾切身利益,損壞了黨和政府公信力,影響了惠民政策的落地和脫貧攻堅成效。
嚴厲的追責問責、點名道姓的通報曝光彰顯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鮮明態度和堅強決心,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政策上不扎實、亂作為,決不允許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決不允許在履行責任上空轉虛轉。對膽敢向濟困款物伸“黑手”,侵害群眾利益的,發現一起,嚴肅查處問責一起,絕不姑息遷就,讓紀律“帶電”“長牙”。
當前,脫貧攻堅戰正處于攻堅拔寨的關鍵階段,需要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扶貧一線干部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增強政治擔當和行動自覺,恪盡職守、苦干實干,為民造福,努力把每一筆惠民資金扶貧款項都花在刀刃上,讓農村危房改造這項黨和國家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取得惠民實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主動扛起監督責任,以“越是艱險越向前”的氣概和“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斗爭精神,用嚴的態度、嚴的標準、嚴的措施,守護好貧困群眾“安居夢”。(云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