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是黨在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覆蓋到每一名黨員。只有黨支部充分發揮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作用,使每一名黨員都積極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才能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
11月26日,寧洱縣紀委監委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黨員干部對《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的學習展開討論,各抒己見,深化對《條例》的內容把握,進一步推動支部規范化建設。
學習活動指出,《條例》通過總則、組織設置、基本任務、工作機制、組織生活、黨支部委員會建設、領導和保障、附則共八章對黨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規范,是新時代黨支部建設的基本遵循。《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于加強黨的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管理,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們將督促各被監督單位黨組織認真落實《條例》規定,抓好黨支部建設,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寧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紀檢監察組長李加清表示,履行黨支部宣傳委員的工作職責,對《條例》的學習就更深入一些,也有效地提高了對被監督單位黨的建設方面開展監督的業務水平。
“《條例》對黨支部建設的各項工作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使我們開展巡察更加有章可循。”縣委巡察辦主任鐘汶金表示,《條例》為巡察工作提供了指引,將按照《條例》要求,加強對村、社區黨支部工作的巡察監督。
活動要求,機關各支部要深入學習貫徹《條例》,高標準、嚴要求地開展好黨支部建設的各項工作,尤其是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的各項工作,把紀檢監察機關的黨支部建成所有黨支部的標桿和模范,提高黨支部建設的質量,推動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能高效發揮。(高彩仙 姚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