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在楚雄州委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全州工作大局,抓實憲法和法律實施,加強地方立法,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贏脫貧攻堅戰,建設“中國彝鄉·滇中翡翠·紅火楚雄”發揮了重要作用,作出新的貢獻。
一年來,楚雄州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堅決落實州委決策部署,統籌推進全州人大工作,積極探索和推進地方立法工作,為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治保障。通過調整修訂立法規劃、完善立法工作機制、精心做好法規制定工作、扎實做好法規清理工作等一系列措施,調整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2017—2021年地方立法規劃》,把制定楚雄州的立法條例納入規劃內容。制定了常委會《立法工作協商辦法》《立法評估辦法》《立法咨詢專家庫管理辦法》《法規起草辦法》《法規論證辦法》《法規立項辦法》《法規清理辦法》《地方性法規審議制度》等,更加規范有序了立法工作,公布施行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醫藥條例》,制定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陽歷文化保護條例(草案)》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飾保護條例(草案)》。這些條例的制定,對建設“中國彝鄉·滇中翡翠·紅火楚雄”發揮了積極的促進和支撐作用。
2018年,楚雄州人大依法實施正確監督、有效監督,有力助推了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州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的監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監督、對預算決算的監督、對司法公正的監督,圍繞重點工作,嚴格依法監督,保證憲法法律正確有效實施,促進“一府一委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動解決了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
這一年,楚雄州人大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行使好重大事項決定權,依法對財政預決算、全州和州本級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州本級專項預算調整,及時作出決議決定,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權相統一,行使好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職權。(呂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