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6起基層黨員干部利用政府公信力參與或組織傳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國家機關干部身份以投資、考察項目等名義欺騙群眾,有的利用自己黨員身份獲得群眾信任,誘騙群眾參加傳銷活動,把人民群眾對黨員和國家干部的信任、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黨員干部、國家公職人員,本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民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在各自崗位上堅持良好道德操守,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依法履行職責。然而,在個別人員眼里,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身份卻成了用來掩藏行騙行跡的“通行證”,透支和騙取群眾的信任、圖謀私利,這實屬三觀從根子上就出了問題,也缺乏對公職、公權的敬畏之心,更別論對宗旨和信仰的踐行了。
相比較于其他一般詐騙分子,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行騙行為,更讓人難以辨別和防范,其危害也更嚴重。如何防范這類現象再次發生是我們要思考的問題。黨組織必須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紀檢監察機關也要加強對此類問題線索的收集力度,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或組織傳銷行為、詐騙行為,嚴肅懲治,強化通報曝光力度,形成震懾。身為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時刻繃緊紀律和規矩之弦,違紀違法的事情堅決不能做。要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每日“三省吾身”中找差距、補不足,在“一日無為,三日難安”中找敬業感、找存在感,把愛崗、敬業、遵紀、奉獻實實在在地體現到工作之中。
公職是一種身份,更重要的是身上那份沉甸甸的責任和肩負的使命。黨員干部要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要像珍惜生命一樣珍惜人民群眾的信任,鞏固黨執政的群眾基礎,與群眾心貼心、心連心,把智慧和能量切實用在帶領群眾一起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奮斗中去。(喬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