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麗江市按照中央省委的統一部署,積極推進監察體制改革組織創新、體制創新、制度創新,努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全力推動紀委監委全面融合。科學合理設置內設機構,實施市紀委監委監督執紀與審查調查職能分離、部門分設,細化調整內部機構職能職責、工作流程、運行銜接機制。對紀委原有人員和轉隸人員進行交叉配置、混編重組,注重工作力量向監督執紀執法一線傾斜。采取外請專家和內部業務人才授課的方式,共舉辦了7期新時期紀檢監察業務培訓班。
結合監察體制改革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全市共組建了118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制定出臺《中共麗江市紀委監察委派駐機構管理辦法(試行)》《麗江市紀檢監察機關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麗江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后勤保障方式調整方案》,進一步完善派駐機構體制機制,理順工作關系,加大保障力度,增強派駐機構干部的歸屬感、榮譽感、使命感。
健全完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制定了《市紀委書記和是監委主任專題議事規則》《市紀委常委會和市監委會議事規則》《麗江市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四項制度》《麗江市監察委員會關于辦理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工作辦法(試行)》等制度,編印《麗江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實務》,通過細化各項工作制度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初步形成了監察程序與司法執法程序有序對接、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監督制約的有效機制。
積極探索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研究制定《關于在全市推開鄉鎮(街道)監察試點工作指導意見》,探索由各縣(區)向全市65各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專員、設置監察室,賦予部分監察權限,聘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為村級監察聯絡員,真正使監督“最后一公里”落地落實。(和松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