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永善縣印發《推動監察職能向鄉(鎮)基層延伸的實施方案》,著力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
確定目標任務。堅持上級主導原則、依法依規原則、協同高效原則、權責一致“四項原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推進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人員的監察全覆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
明確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縣監委向十五鄉鎮派出監察室,與鄉鎮紀委合署辦公,鄉鎮監察室對縣監委負責,受縣監委領導和監督;每個派出監察室設主任1名,由鄉鎮紀委書記兼任,可設副主任1名,至少設2名以上專職監察員。
實行村社區監察信息聯絡員聘任制度。派出鄉鎮監察室在所轄村社區建立監察信息聯絡員隊伍,監察信息聯絡員由鄉鎮監察室聘任,每個村至少聘任1名,聘期5年,根據授權,監察信息聯絡員列席村社區黨委〔黨(總)支部〕會議、村(居)委會議,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政策要求,收集村情民意,匯報所在村社區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向紀檢監察機關及時反映行使公權力的有關人員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線索。
落實職責及權限。根據縣監委授權,派出鄉鎮監察室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工作流程由縣監委按有關規定具體制定,辦理的案件實行“鄉案縣審”,縣監委認真研究派出鄉鎮監察室對自辦案件的處理建議,經“鄉案縣審”和縣監委研究的案件應按干部管理權限作出處理決定。
嚴格時限要求。2月,派出鄉鎮監察室和信息聯絡員的機構、人員到位,實現正常辦公;3月,派出鄉鎮監察室全部掛牌和啟用印章,完成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履職能力;堅持改革完善、總結提升,做到既大膽探索、攻堅克難,又循序漸進、穩妥推進,堅決防止發生“只戴帽、不履職”的情況;突出內控機制,建立派出鄉鎮監察室和村社區信息聯絡員的日常管理、問題線索管理、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統一制定工作辦法、工作流程圖、常用文書格式等,規范指導派出鄉(鎮)監察室履行監察職能;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保密紀律,嚴禁違規調動或任用干部,嚴禁隨意擴散實施內容,嚴禁傳播小道消息。(徐榮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