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紅河州一體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堅持蹄疾步穩,著力推進工作流程再造,實行扁平化管理,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不斷提高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堅守穩中求進基本工作方針,在全面完成組建、掛牌和人員轉隸的基礎上,實行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完成派駐機構改革,在個舊市、蒙自市、金平縣探索縣市監委向鄉鎮派出監察室或監察專員。實行重點工作提示預警和督查督辦制度,對重點工作進展緩慢的縣市紀委或部門及時發出提示預警通知,督促下級和業務部門按要求扎實推進工作并確保取得實效,努力實現監察體制改革“1+1>2”的目標。
堅持把查辦案件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監察體制改革后執紀執法貫通優勢,對線索處置流程、談話函詢件辦理流程進行完善和提升,壓縮工作環節,減少層層匯報、請示,提高問題線索辦理實效。依法履行監察法賦予的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嚴格執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制度規定,全要素使用法律賦予監察機關的調查措施8720次,用留置取代“兩規”,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法紀效果和社會效果。2018年,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842件,同比增長11.4%(其中縣處級36件,同比增長89.5%),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61人,同比增長13.1%(其中縣處級41人,同比增長64%)。
進一步強化隊伍建設,把精兵強將投入辦案工作,在集中骨干力量辦好中央紀委和省紀委交辦案件的同時,從紀檢監察機關內部挖潛,從紀檢監察組、巡察機構及公檢法等部門抽調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參與案件查辦,以充足的人力物力投入保證辦案工作依紀依法有力有效推進。進一步提高查辦案件質量,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把關,加強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溝通聯系,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依托紀檢、拓展監察、銜接司法,確保高質量查辦各類案件,依紀依法突破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不斷彰顯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和治理效能。(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