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石林縣紀委監委機關統籌運用紀法“兩把尺子”,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凝集反腐強大合力。
全要素試用措施。嚴格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對12項調查措施啟動嚴格報批程序、嚴格流程管控,做到逐級審批、全程留痕。談話、訊問、詢問、查詢、調取等5項措施由分管領導批準使用,凍結、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鑒定等6項措施由主要領導批準使用,留置措施向上級監委申報批準后使用。截至目前,積極試用12項調查措施1637人次,其中,使用談話786人次,訊問81人次,詢問143人次,查詢227人次,調取363人次,扣押27次,查封2人次,鑒定3人次,留置5人次。
全流程協作配合。為進一步促進紀法銜接,該縣紀委監委與縣法院、縣檢察院聯合制定了《石林縣辦理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案件的證據收集指引》,在立案調查階段,協調公安機關配合參與詢問、搜查、扣押、鑒定等調查措施;在移送審查起訴階段,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完成對證據標準、案件移送等事項的審查對接;在審判階段,加強與法院的對接聯系,便于法院提前了解案情,快立案、快判決。
全覆蓋懲治腐敗。紀律審查與監察調查同向發力,哪里有腐敗,反腐鐵拳就砸向哪里。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著力查處的重點對象,把在黨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膽大妄為者作為重中之重,緊盯重大工程、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行業的監督,依法查處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堅決防范利益集團拉攏腐蝕領導干部,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截至目前,該縣紀委監委共立案86件,啟動監察調查29件31人。(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