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德宏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把增強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有效性作為著力點,全面貫徹監察法,制定關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加強監督的實施辦法,把法定監察對象全部納入監督范圍,加大對公職人員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全要素試用“12+3”審查調查措施,1至5月,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12名對象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職人員9人,非公職人員2人。
該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優化組織機構設置,合理調配工作人員,工作力量向監督執紀、審查調查部門傾斜,通過實戰加速人員深度融合、工作高效運轉。落實紀委常委、監委委員領銜辦案機制,一案一授權,強化常委會對審查調查的領導和指導。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依紀依法開展審查調查和審理處置,確保案件質量經得起檢驗。整合規范紀檢監察工作流程,完善審查調查轉換銜接辦法,健全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工作機制,完善監察權、檢察權、審判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監督體系。堅持一案一總結,適時組織案件“復盤”,召開辨析會,審查調查結束后,專案組既要提交審查調查報告,也要提交相應的工作建議,推動以案促改,補齊制度短板。加快專業留置陪護隊伍建設,全面推進留置場所標準化建設,確保辦案安全萬無一失。
與此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注重推動建設“查受賄倒查行賄、查行賄不放過受賄”的雙向查處機制。加大對主動行賄、多次行賄、行賄數額巨大、長期“圍獵”黨員干部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堅決防范各種利益集團拉攏腐蝕領導干部,堅決清除甘于被“圍獵”的腐敗分子。從嚴懲治把市場經濟商品交換原則帶到黨內、搞權錢交易等行為,嚴查快處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參與企業經營活動等方面的違紀違法問題。
此外,該州還積極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各縣市監委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與鄉鎮(街道)紀委合署辦公,根據授權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