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室的掛牌成立,進一步擴大了監督范圍,增加了監督對象,也讓我們肩上的擔子更重了,我們將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嚴格履行監察工作職責。”師宗縣監委派出高良鄉監察室主任說道。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實現監察監督全覆蓋,該縣制定出臺了《師宗縣監察委員會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工作方案》,向所轄的10個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目前,10個派出監察室已全部掛牌成立,人員已全部上崗履職。
派出監察室成立后,與鄉(鎮、街道)紀(工)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制、兩塊牌子”,派出監察室設主任、副主任和監察員分別由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專職紀檢干部兼任。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屬地管轄相結合的原則,明確鄉(鎮、街道)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和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等為派出監察室監察對象,派出監察室依法對監察對象行使監察權。
根據縣監委授權,派出監察室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等相關職責,對鄉(鎮、街道)管轄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經縣監委批準,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調查;對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違規違法的有關人員依法提出政務處分建議;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問責或提出問責建議;指導督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加強對群眾性自治組織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
同時,該縣監委將對鄉(鎮、街道)監察室履行監察職責情況開展經常性檢查,加強監察人員業務知識培訓,建立和完善考核工作機制和定期約談機制,推動鄉(鎮、街道)監察室依法正確履職,對出現違規、違紀、違法的,以及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相應責任。
“派出監察室的設立,充分發揮了基層監察‘前哨’和‘探頭’的作用,實現了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打通了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有效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徐超)